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主观题答题技巧来了

发布时间:2020-08-26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主观题答题技巧,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Part1.主观题必备素质

备考主观题时,建立自己的知识体系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多写多练。从第一个字写到最后一个字,写完了之后对照正确的答案,根据正确的答案来分析自己的差距有多少。注意,多写多练不是为了写而写,不能写完就不管了,一定要仔细分析,一句话一句话的对照,一个点一个点的对比,看看自己到底欠缺在哪里。

Part2.案例分析题vs客观题/论述题

A.案例分析题vs客观题其实行政法的客观题也是案例化的,虽然案例都很简单,但也是案例化的,只不过它给了四个选项,它不需要你发散思维,你只需要按照命题者给出的四个选项,把这个案例分析清楚之后,然后判断每一个选项说法是否正确。

B.案例分析题vs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目跟客观题相比,是需要你得出结论的。这个事属不属于受案范围?这个行为属不属于受案范围?属于,请你说出理由来;不属于,请你说出理由来,它就是说理性的,要把你的思维过程表述出来。

Part3.答题思路

(一)三步走策略

很多人拿到一个行政法的题目,由于时间紧张,看了一遍题目感觉摸不着头脑,看到后面又把前面的案情都忘了,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应该在第一时间把案情给搞清,审题,实际上就是做一个工作——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最后得出结论。

(二)顺藤摸瓜

掌握了三步走也不是说着急的马上把答案写出来,还需要大家通盘考虑,就是你对案情有了一定了解之后,再把问题都浏览一遍,有时候你会发现,命题者他是很善良的,他在不同的题目当中都互相呼应着,给你不同的信号。

(三)注重说理

三步走、顺藤摸瓜之后就是注重说理,也就是要把理由说充分,用文字陈述自己的结论。瑞达法考案例分析题成败的关键,不仅在于结论的判断,更在于运用法言法语和逻辑思维准确阐述得出理论的理由。

Part4.答题技巧

有同学说“上来不抓紧让我背,让我记知识点,你老扯这些虚的干嘛?还什么答题技巧,有什么技巧?”

应试考试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大家在做法考题目时,能够很好的解决难题的技巧就是逆向思维,换一个说法就是常说的复盘。复盘就是往回推,结果已经知道了,哪个地方做得好?哪个地方做得不好?问题都要找出来。先从结论出发,反向推导理由,更能够有的放矢、切合主题,从而用最简练的语言、最直接的论述完成答题。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备考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下列的哪--个?
A.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D
解析:
《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故D项正确,当选。

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应认定为盗窃罪
B:甲虽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也不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应认定为侵占罪
C:甲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应成立贪污罪
D:甲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考点】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详解】依照《刑法》第382条第1款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贪污罪与盗窃罪、侵占罪和诈骗罪之间的一个主要区别。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具体表现为主管、保管、出纳、经手等便利条件。主管,主要是指负责调拨、处置及其他支配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管理,是指负责保管、处理及其他使公共财物不被流失的职务活动;经营,是指将公共财物作为生产、流通手段等使公共财物增值的职务活动;经手,是指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利用与职务无关仅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或易于接近作案目标、凭工作人员身份容易进入某些单位等方便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不成立贪污罪。在本案中,甲虽然没有使用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现,但这并不能改变其利用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这一事实,因此甲的行为仍属于“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应成立贪污罪。因此C正确,ABD错误。

某私营商业银行,为了提高其竞争力,决定开设分行,于是银行相关人员决定着手准备需要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该银行需要准备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包括下列哪项

A.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内容的申请书
B.该商业银行最近五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C.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D.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答案:B
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 20 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二)申请人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三)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四)经营方针和计划;(五)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故申请需要提交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而不是近五年的财务会计报告。B 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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