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知识点:行政组织(1)

发布时间:2020-09-1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知识点:行政组织,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政组织概述

(一)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是以实现国家行政职能为目的,以行政职位为基本构成单位的组织。以行政职位为基本构成单位,可以组成不同规模、不同功能和不同形式的各种行政组织。行政组织的主要形态是国家行政机关,除此之外,还包括授权组织、受委托的组织、行政机构。

行政组织法是关于行政组织的职能和权限、设置权和编制权、公务员录用权和管理权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行政组织(行政机关和非政府公共组织)和公务员两大部分。行政机关组织法的主要内容有: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组成,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行政机关的设置和编制管理,行政机关的决策制度和工作规则,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监督机制。

编制管理是行政机关设置行政机构的经常性管理活动。编制主要是指行政机构的人员定额和职位结构。我国的编制管理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编制委员会。

(二)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独立的行政职权,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是职权主体、名义主体和责任主体的集合:

第一,职权主体。行政主体区别于其他权力主体,如人民法院享有的是司法权,并非行政职权。此外,受委托的主体虽构成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主体,却并不享有独立的行政职权,因而不构成行政主体;

第二,名义主体。行政主体采取“显名主义”的判断标准,即以行政决定文书上署名的主体为行政主体。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经上级批准情形下的行政主体判断,存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的复杂情形,行政诉讼中以署名的主体为行政主体,行政复议中以批准的主体为行政主体,行政许可中批准主体与下级机关作为共同的行政主体;

第三,责任主体。行政主体构成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行政诉讼的被告,国家赔偿中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此外,授权主体是否在具体案件中构成行政主体,需要区分两种越权的情形:

1.超越授权的幅度。如派出所被授权对治安处罚案件中作出500元以下的罚款,当其作出2000元罚款时,派出所构成该案中的行政主体;

2.超越授权的种类。如派出所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行政主体是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局。

1:交通管理局委托高速收费站代为收取高速费,高速收费站不构成行政主体。

2:小周申请宅基地用地,乡政府审核后上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不予批准,小周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作为批准机关的县政府为复议被申请人。

3:小王向区政府申请行政许可,区政府上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不予批准,小王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区政府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

(三)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由国家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掌管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构。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机关划分为不同种类:

1.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前者包括国务院及其工作部门,后者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关。

2.一般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机关。一般行政机关具有概括性的行政职权,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专门行政机关具有某类行政职权,主要表现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如环保部,教育局等。

3.正式行政机关和派出机关。正式行政机关是由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并独立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一般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机关均属于正式行政机关。派出机关是一级人民政府基于地域管理的需要而设立的行政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也并非绝对。

首先,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构成行政主体,如国务院参事室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属于行政机关的序列,但却并不具有对外的行政管理职权;

其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如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时表现为民事主体的身份,又如公安局在向规划局提出规划许可申请时表现为行政相对人的身份;

最后,除了行政机关以外,授权组织也是行政主体的一种表现形式。

(四)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与行政机关相对应,附属于某个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否则不能对外以自身名义行使职权,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内设机构

行政机关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进行自身组织建设,设立若干内设机构,如财政部的条法司、税政司,国土资源厅的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等。除非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否则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派出机构

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设立的,代表其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构。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县级公安机关设立的派出所,县级工商机关设立的工商所,县级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所。需要注意的是,这三类派出机构作为授权主体,在一定权限范围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具体来说:派出所有权在治安处罚案件中处以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工商所有权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和集中贸易中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税务所有权作出2000元以下的罚款。

3.新增机构(临时机构)

行政机关为行政管理需要临时组建的执法机构,如拆迁办、改制办、招商办、筹建处等。

(五)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原本不具有行政职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获得行政职权,或者成为事实上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亦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

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权以自身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只能的组织。需要把握以下几点要点:

第一,授权的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谓“授权”均视为委托。并且,对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法律、法规授权;行政强制执行只能是法律授权。

第二,当授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失效,原得到授权组织不再享有该授予的行政职权。

第三,授权的对象包括事业单位、企业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

1: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的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分别对证券业、银行业和保险业行使行政监管职权。

2:《学位条例》授权高等院校行使学位授予的行政管理职权。

3:烟草公司、铁路运输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企业组织被授权行使某些行政管理职权。

4: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具有某些行政管理职权。

5: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授权范围内成为行政主体。

6:《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村民委员会在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等事项上享有行政管理职权。

2.受委托的组织

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主体的名义,在委托事项范围内实施行政职能,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主体承担。

第一,委托的对象包括行政机关、组织和个人。

第二,权力的来源并非法律、法规和规章,而是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

第三,受委托的组织只是实施行政职能的行为主体,而非职权主体、名义主体和责任主体。

第四,委托的合法要件包括:行政委托本身合法有效,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事,受委托的组织不得超出委托事项的范围,受委托的组织不得转委托,委托机关应当将委托的对象以及委托的内容公开。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政处罚权可以委托给社会组织,行政许可权只能委托给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禁止委托,部分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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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妇女甲丧偶后,曾遭到同村男子乙多次强奸。某天,乙恶狠狠地对妇女说:今晚不要睡的太早,等着我。于是,甲便在自己做的晚饭中下了毒,等乙来后就哄他说:吃点饭吧?乙吃了饭后中毒身亡。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A.正当防卫
B.故意杀人
C.防卫过当
D.假想防卫
答案:A
解析:
根据题目所提供的信息,该妇女曾多次遭到强奸,可以肯定这次也不会例外,所以可以认为当男子非法侵入妇女住宅的时候,不法侵害就已经开始了,就已经可以对男子实施正当防卫了。妇女给男子吃有毒的食物,就是一种防卫行为。如果非要等到男子实施强奸才允许妇女实施防卫,恐怕将会丧失防卫的机会,所以应当允许妇女适当地提前防卫,而不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

下列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法的有:( )

A.由于甲欠赵某维修款,赵某将机器留置
B.钱某通过其姑姑的遗赠获得了名画的所有权
C.孙某在工作坊中购买了刚刚制作的陶艺工艺品
D.李某取得出租房屋所得到的租金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A选项中,赵某获得机器留置权,而留置权并非所有权,故A项不当选。B选项中,钱某通过遗赠获得名画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故B选项当选。C选项中,工艺品在制作出来这一刻其所有权由制作者原始取得,孙某购买工艺品属于继受取得,故C选项当选。D项中的刘某取得孳息是以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的,故D项当选。本题正确选项为BC。

下列有关环境公益诉讼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组织必须依法在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C.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组织必须是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组织
D.如果胜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组织可以向受益者收取适当费用
答案:B,C
解析:
考查环境公益诉讼的组织。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58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2)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故公益诉讼不得由个人提起,也不得向受益者收取费用。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规定了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下列哪些人不予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

A.李某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B.杨某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C.王某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
D.张某上一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
答案:A,B,C,D
解析: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公职律师证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4)上一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的;(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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