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

发布时间:2020-09-1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四、公开程序

(一)主动公开的程序

1.主动公开的方式

1)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跷的方式公开;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3)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注意: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属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必须设定的场所,公共查阅室等属于可以选择设立的场所。

2.主动公开的保密性审查

1)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2)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按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3)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1:各级政府应当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2: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报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1)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等,公开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公众了解如何获取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以便利申请人通过工作机构获取政府信息。

2)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是公众查阅和检索政府信息的工具。

4.主动公开的期限

行政机关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1.申请

1)申请方式

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书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注意:并不要求说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用途。

此外,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1:刘某要求市公安局公开办理养犬证收费情况的信息,应当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说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用途。(×)

2.答复

1)答复类型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③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同时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⑤属于不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例:由于王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明确,被行政机关拒绝。(×)

2)答复期限

①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②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③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例:行政机关拒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

3.公开处理

①公开形式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②区分处理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例: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

③涉及第三人私密的处理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例:某乡属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双方发生纠纷。方某得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政府递交申请公开该文件。乡政府不予公开,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

④更正处理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4.费用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得收取费用;

2)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3)申请公开政府是信息的公开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例: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五、监督和救济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二)年度报告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公民、组织的举报、复议与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姚某故意杀人案


姚某与杨某同住一个村,两人合伙做外贸生意。在一次生意中,两人赚得50万元,后因利润分配无法达成合意而发生矛盾。 5月6日晚,杨某气愤中来到姚某家中找其理论。姚某称有话好说,随后做了几个菜假意与杨某喝酒。当杨某喝至昏迷之时,姚某拿起一把水果刀连续刺向杨某胸部,杨某痛叫几声后当场死亡。此时,恰逢邻居家7岁小孩于某爬至姚某家窗台上玩耍,看到了倒在地上血流不止的,杨某。于某因惊慌害怕,赶紧跳下窗台跑回家中。其后,姚某用货车将杨某的尸体扔到村外的小树林中,并清理了犯罪现场。


案发后,因杨某失踪,其家属来到公安局报案。后侦查人员在村外的小树林发现了杨某尸体。经过初步侦查,该县公安局派侦查人员前往姚某家调查取证。侦查人员来到姚某家中对其妻子马某进行了询问,后来到姚某邻居家中询问了7岁儿童于某。之后,将居民孙某和张某同时叫到村民委员会进行询问,最后询问了杨某的邻居李某。公安机关收集到以下证人证言:


①姚某邻居7岁儿童于某(智力发育正常,其辨别能力和表达能力均达到同年龄儿童平均水平)证明:一天晚上,听到姚某家中有人喊叫,后来看到姚某屋内一人躺在地上流了好多血。


②马某(姚某的妻子,与姚某感情深厚),证明:姚某晚上一直在家中看电视,没有其他人到家里来。


③村民孙某(女,25岁,与姚某同住在一个村,但平日无交往)证明:5月6日晚,从外面回家时,遇到姚某将一个大袋子扔到自己运送货物的车上。


④村民张某(男,40岁,与杨某闹过几次矛盾后便无来往)证明:5月6日晚,在路过姚某家附近时,看到姚某匆匆回家,衣服上带有血迹。


⑤村民李某(男,20岁,与杨某为邻居,关系一般)证明:案发当晚,听到门外有车开过,估计姚某开车从杨某家里出来,准备将杨某的尸体运到郊外的小树林丢弃。


本案经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后,为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法庭要求所有证人都要出庭作证。马某拒绝出庭,被法院强制到庭。同时,为了对案件作出公正判决,法院指定了当地最好的一家医院对姚某进行了精神病鉴定。庭审过程中,证人马某情绪过于激愤,在法庭上大吵大闹,于是审判长当庭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被告人姚某提出合议庭其中一名审判员与被害人是夫妻关系,申请该审判员回避,审判长当场作出了回避决定。庭审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法院判决被告人姚某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问题】


1.试列举本案侦查及审判程序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2.本案中侦查机关收集到的证人证言是否可以作为定案根据?试加以分析。



答案:
解析:

1.侦查及审判程序中有以下不当之处:


(1)将孙某和张某同时叫到村民委员会进行询问是错误的。依据法律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2)审判长当庭对马某处以2000元罚款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需要对其处以罚款,必须经院长批准;同时,罚款数额只能限定在1000元以下。


(3)审判长当场作出回避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对审判人员的回避决定应由院长作出。


(4)法院对马某强制出庭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马某系被告人的妻子,不能对其适用强制出庭。


2.本案中侦查机关收集的证言:①若于某的证言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则可以作为定案根据。于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其看到了案发现场,且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因而具备证人资格。在认定于某证言时,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能够与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则可以作为定案根据。②马某的证言如果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可以作为定案根据。马某系被告人的妻子,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具备取得证人资格的实质条件。由于其与被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在对其证言审查时应当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若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则可以作为定案根据。③、④孙某和张某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根据。根据法律规定,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侦查机关同时询问张某和孙某违反了法律的规定。⑤李某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李某只是在家里听到车的声音,关于姚某的犯罪事实是其主观猜测,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共用题干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发起人的股份为1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为1000万元,公司欲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公司的杰出职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50万元
B: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公益金中支出
C: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给职工
D: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决议经董事会通过后即可开始施行
答案:A
解析:
特别注意:(1)公司可以通过修改章程,避免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因而避免被解散;(2)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185条第3款规定:“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所以,A选项的做法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无须报董事会确认,所以B选项的做法合法。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第1款的规定,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所以C选项的做法不合法。《公司法》第189条第3款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的做法不合法。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为5~19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仅仅股东中有国有企业的不要求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所以B选项不正确。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适用第44条的规定,即为3~13人,所以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根据该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是董事长,所以D选项不正确。
A选项中公司连续3年赢利,连续3年应分配利润而不分配,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连续5年赢利,连续5年应分配利润而不分配的期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公司分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第74条第1款第(2)项,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情形符合第74条第1款第(3)项,所以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规定不得继承的则不能继承,所以D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61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不设股东会,而不是可以不设股东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股东作出决议的应当将决议置备于公司,不需要通知债权人,所以D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50、51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一人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因此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所以BC选项正确。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而不是全体发起人实缴的股本总额,所以A选项不正确。发起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所以B选项正确。发起人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只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起人才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发起设立公司的不需要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所以C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以A选项不正确。《公司法》曾经规定股票溢价发行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5年《公司法》修订后将该规定删去,所以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C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26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142条第3款规定:“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根据该款规定,公司为了奖励公司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以A选项正确。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不是必须从公益金中支出,所以B选项不正确。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所以C选项不正确。公司为奖励公司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所以D选项不正确。

下列有关反不正当行为机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务院设立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C.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权进行社会监督
D.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答案:B,C,D
解析:
考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A选项错误,国务院并无反不正当元争委员会的设置,有的是反垄断委员会。依据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的规定,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霓争秩序的重大问题。BCD三个选项正确。依据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4条、第5条之规定。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母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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