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错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频考点

发布时间:2021-08-21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2021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同学们都准备得怎么样了?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下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频知识点:公司债券。一起了解一下!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可发行债券。公司债券具有以下特点:

1、公司债券是公司以借贷方式向公众筹集资金,具有利率固定、风险较小、易于吸引投资者的优点。

2、公司债券是一种要式证券,需记载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3、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自由流通转让、质押和继承。

4、公司债券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

二、公司债券的种类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2、根据公司债券能否转换成股权为标准,可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上是给债权人一种选择权,当债权清偿期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收回本息,也可以选择抵缴认股款而取得公司股份,成为公司股东。我国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3、有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公司债券。有担保公司债券优先于公司的其他债权人而受偿。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发行债券的程序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审议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提出申请

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欢迎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于因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启动的再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作出原审生效判决的法院,如果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应当提交本法院院长决定是否再审
B.作出原审生效判决的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再审的,除法律规定的案件以外可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C.凡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都只能由作出再审裁定的法院再审
D.法院发现生效裁判存在错误,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决定再审。但涉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利益的案件除外
答案:A,C,D
解析:
考查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A项错在再审决定的主体上,主体应为审判委员会,院长是不能决定再审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B项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再审的法院可以是原审法院,也可以是原审的上级法院和原审的同级其他法院。D项的错误在于,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程序无需经过当事人的同意。

中国甲公司要将其从法国乙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丙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甲公司和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下列哪种合同?()
A.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排他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答案:B
解析:
。根据许可协议可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小,可将其分五种: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独家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交叉许可协议和分许可协议。只有普通许可协议(含有允许再许可条款)和分许可协议才有可能使受让方将其使用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受让方和第三方的协议只能是普通许可协议。

甲、乙、丙三人决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协 商约定甲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企业事务由乙、丙 负责,甲不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是按出资比例分配收 益,则该约定的效力:( )
A.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因其违法法律的强 制性规定
B.部分无效,乙、丙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 甲不得成为合伙人
C.部分无效,甲、乙、丙三人都是合伙人,应当由 三人共同承担企业的亏损
D.有效,因合伙企业协议出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答案:C
解析:
。《民通意见》第46条的规定,公民按照协 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 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 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从 《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可知,本 题中约定甲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企业亊务由乙、 丙负责的部分有效,但是约定甲不承担企业债务的部 分无效。故C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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