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知识点:行政组织(2)

发布时间:2020-09-1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知识点:行政组织,一起来看看吧!

二、行政机关的组织和编制管理

(一)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机构的类型、名称和职能;

2)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

2)机构领导职数和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例: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2.国务院办公厅

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并无独立的行政职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行政主体。依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 国务院直接设立办公厅,由国务院秘书长领导。

1:国务院可以不设办公厅。(×)

2:国务院办公厅由国务院总理领导。(×)

3.国务院组成部门

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央人民银行、审计署等合计25个部门,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制定行政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例: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决定。(×)

4.国务院直属机构

包括各种总署、总局或局等合计14个直属机构,主管某项专门业务,除了国务院参事室以外,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制定行政规章。其设立、撤销或者合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由国务院决定。

例:国务院直属机构履行国务院的基本行政管理职能。(×)

5.国务院办事机构

包括国务院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和研究室合计4个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的行政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它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例:国务院港澳办针对港澳事务制定发布规章。(×)

6.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无权制定行政规章。它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不是该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

1: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决定。(×)

2: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是该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

7.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承担国务院行政机构重要业务工作组织协调任务的行政机构,不具有行政管理职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它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议定的事项,经过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过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仅对上述国务院行政机构进行了规定,除此之外,国务院还设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一直属特设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制定行政规章。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地震局、气象局、档案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制定行政规章。

8.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职能调整和内设机构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后,需要对职能进行调整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管理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注意:国务院机构的设立、撤销和合并以及职能调整和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和合并,呈现出“一高一低”的规律。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国务院决定,唯有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务院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行政机构自身决定,报国务院编办备案。

1:国务院组成部门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2:国务院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行政机构自身决定,报国务院编办备案。(×)

9.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是对国务院行政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制度。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确定原则,实行依据职能配置和职位分类实行精简的原则。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的确定,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进行。

编制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

2)机构领导职数和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例: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编办批准。(×)

注意:司考对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考查,要求考生精准记忆各种情形的决定机构。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赵大、赵海、赵洋三人出资设立大海洋有限责任公司。经三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公司的章程。关于公司的章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均具有约束力
B.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时,公司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诉讼
C.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可以对公司的章程进行修改
D.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故A选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故B选项错误,决议违反章程公司股东不可以提起决议无效诉讼,可以提起决议撤销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故C选项错误,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职权而非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D选项正确。

张某因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在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时应当如何处理?

A:只偿还查封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B:只偿还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C:只偿还案件侦查终结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D:只偿还立案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因此,B选项为正确答案,其他选项当然错误。

方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聘请某公安机关的鉴定人陈某进行鉴定,并通知陈某出庭开庭时,被告人以陈某不是高级职称为由申请其回避,并以检察院出席法庭的书记员马某曾经接受过被害人的请客为由申请其回避,对此行为的评价,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庭当庭驳回

  B.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院院长决定

  C.马某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陈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陈某的回避由合议庭当庭驳回,马某的回避问题由检察长决定

答案:D
解析:
D。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第28条、29条、30条、31条及30条第2款的规定:“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D项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