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知识点:行政组织(2)
发布时间:2020-09-1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知识点:行政组织,一起来看看吧!
二、行政机关的组织和编制管理
(一)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机构的类型、名称和职能;
(2)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
(2)机构领导职数和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例: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2.国务院办公厅
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并无独立的行政职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行政主体。依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 国务院直接设立办公厅,由国务院秘书长领导。
例1:国务院可以不设办公厅。(×)
例2:国务院办公厅由国务院总理领导。(×)
3.国务院组成部门
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央人民银行、审计署等合计25个部门,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制定行政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例: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决定。(×)
4.国务院直属机构
包括各种总署、总局或局等合计14个直属机构,主管某项专门业务,除了国务院参事室以外,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制定行政规章。其设立、撤销或者合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由国务院决定。
例:国务院直属机构履行国务院的基本行政管理职能。(×)
5.国务院办事机构
包括国务院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和研究室合计4个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的行政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它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例:国务院港澳办针对港澳事务制定发布规章。(×)
6.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无权制定行政规章。它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不是该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
例1: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决定。(×)
例2: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是该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
7.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承担国务院行政机构重要业务工作组织协调任务的行政机构,不具有行政管理职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它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议定的事项,经过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过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仅对上述国务院行政机构进行了规定,除此之外,国务院还设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一直属特设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制定行政规章。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地震局、气象局、档案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制定行政规章。
8.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职能调整和内设机构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后,需要对职能进行调整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管理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注意:国务院机构的设立、撤销和合并以及职能调整和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和合并,呈现出“一高一低”的规律。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国务院决定,唯有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务院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行政机构自身决定,报国务院编办备案。
例1:国务院组成部门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例2:国务院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和合并由行政机构自身决定,报国务院编办备案。(×)
9.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是对国务院行政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制度。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确定原则,实行依据职能配置和职位分类实行精简的原则。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的确定,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进行。
编制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
(2)机构领导职数和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例: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编办批准。(×)
注意:司考对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考查,要求考生精准记忆各种情形的决定机构。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时,公司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诉讼
C.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可以对公司的章程进行修改
D.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B:只偿还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C:只偿还案件侦查终结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D:只偿还立案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A.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庭当庭驳回
B.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院院长决定
C.马某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陈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陈某的回避由合议庭当庭驳回,马某的回避问题由检察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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