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消费者法》每日一练(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消费者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答案】ABCD

【解析】

A项考查瑕疵产品侵权的责任主体问题。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A项正确。

B项考查孙某能否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的问题。本题中煌煌商贸公司并非生产者而是总经销商,二者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严格来说对孙某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煌煌商贸公司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对孙某不承担违约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是否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特别赋予缺陷产品的受害人向销售链条上的任何销售者索赔的权利,存在疑问。司法部认为B项正确,可以商榷。

C项考查销售商与生产商的法律责任,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C项正确。

D项考查经销商的法律责任。由于超市与煌煌商贸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追究煌煌商贸公司的违约责任,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行政纠纷所作的决定
B.某环保局对某企业因污染与村民发生的损害赔偿进行的调解
C.国务院针对部委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的裁决
D.某公安分局对乙作出的强制戒毒决定
答案:B,C
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2条,《行诉若干解释》第1条,《行政复议法》第14条。

桥西区法院在开庭审判许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许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A.应当决定延期审理B.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C.可以决定延期审理D.可以决定中止审理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新证据、延期审理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第198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因此,选C。

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2017年)

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受理方式。《简易程序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二)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所以,D项说法正确,ABC项说法错误。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不构成强奸罪
答案:B
解析:
甲是犯罪未遂,属于不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由于对有关犯罪事实的认识错误,而使该犯罪行为在当时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包括对象不能犯与工具不能犯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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