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6)

发布时间:2020-09-06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B.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C.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村民委员会。

A项:该项考查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由此可知一年公布一次的说法错误,A项表述错误。

B项:该项考查村委会的工作方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9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由此可知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说法错误。

C项:该项考查村委会机构的设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由此可知C项表述正确。

D项:该项考察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由此可知,村民小组长不是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D项错误。

2.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答案】C

【解析】

A项:该项考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宪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可知,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不包括秘书长。因此A选项错误。

B项:该项考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地方组织法》第3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由条文可知县级人大常委会无权设立专门委员会,B项表述错误。

C项:该项考点同B项。《地方组织法》第31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可知C项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正确。

D项:该项考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第12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地方组织法》第13条第3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由上述条文规定可推知,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由主席团主持会议,D项说法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B.《中国人民政治纲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C.1974年、1978年、1982年分别对我国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通过了共52条修正案
答案:A,D
解析:
考查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1949年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纲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惹您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的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因此B选项错误。1975年、1978年和1982年进行了全面修改,而非C选项中的1974年,因此,C选项错误。

牛博朗研习书法绘画30年,研究出汉字的独特写法牛氏“润金体”。“润金体”借鉴了“瘦金体”,但在布局、线条、勾画、落笔以及比例上自成体系,多出三分圆润,审美价值很高。牛博朗将其成果在网络上发布,并注明“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羊阳洋公司从该网站下载了九个“润金体”字,组成广告词“小绵羊、照太阳、过海洋”,为其从国外进口的羔羊肉做广告。关于“润金体”及羊阳洋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 )

A.字体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故羊阳洋公司不构成侵权
B.“润金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可认定为美术作品而受著作权法保护
C.羊阳洋公司只是选取了有限的数个汉字,不构成对“润金体”整体著作权的侵犯
D.羊阳洋公司未经牛博朗同意,擅自使用“润金体”汉字,构成对牛博朗著作权的侵犯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著作侵权行为的概念。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第4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润金体虽然借鉴了“瘦金体”,但是有独创性,并且可复制,因此可以认定其为作品。故A项错误,B项正确。
牛博朗将其成果在网络上发布,并注明“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羊阳洋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润金体”汉字的行为,构成牛博朗著作权的侵犯。故C项错误,D项正确。

下列哪些刑事赔偿决定、复议决定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B.超过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期限没有申请复议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C.超过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期限没有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的复议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D.发生法律效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的效力低于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法律效力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赔偿案件的赔偿决定、复议决定的法律效力。参见《刑事赔偿解释》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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