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历年真题(2020-08-27)

发布时间:2020-08-2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真题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应当按照伪证罪定罪处罚:(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首领王某逃避查禁而阻止杜某检举揭发王某,并将杜某提供的证据毁灭
B.侦查人员孙某在取证做笔录时,故意漏掉一个证明嫌疑人有罪的重要事实情节,致使嫌疑人被宣告无罪
C.妇女赵某因对吴某不满,就到公安机关告发吴某把其6岁的侄女张某引诱到家中奸淫,并许诺给张某买新衣服,让张某指认吴某强奸,还说当时张某从吴某家哭着跑出来向其诉说被奸淫
D.耿某明知孟某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

答案:B
解析:
考点:伪证罪及相关罪名的认定
讲解: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 定、记录、翻译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其次,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内容,必须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即对案件是 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或罪行的轻重具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再次,伪证行为必须发生在刑 事诉讼中,即必须是在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到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的过程中作伪证。 因此,B项中孙某的犯罪行为符合伪证罪的犯罪构成,应当按照伪证罪定罪,当选。A项中李某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处 罚;C项中赵某构成妨害作证罪,D项中耿某构成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白某试图抢劫下班回家孤身行走的黑某他尾随黑某一段路后被黑某发觉为了保命,黑某主动将自己的手提包抛到路边白某见状即捡起手提包但白某捡到手提包后,仍然追上黑某,打了其几拳,恐吓其不得报警,然后离去黑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白某构成抢劫罪既遂

  B.白某构成抢劫罪预备和侵占罪

  C.白某构成盗窃罪

D.白某构成抢劫罪未遂和盗窃罪

答案:B
解析:
B。白某尚未开始进行抢劫的实行行为,所以是预备形态。黑某抛弃了自己的提包,所以白某构成侵占罪。

?下列关于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被害人对于酌定不起诉有异议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B.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C.被害人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
D.被害人对终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被害人在审判活动中是依附于人民检察院承担控诉职能的,所以被害人没有上诉权,B选项错误。

甲为出售一台挖掘机分别与乙、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2016年3月1日,甲胁迫乙订立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月1日,甲与丙签订合同,丙支付20%的货款;5月1日,甲与丁签订合同,丁支付全部货款;6月1日,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付给戊。上述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就履行顺序产生争议。关于履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戊、丙、丁、乙
B、戊、丁、丙、乙
C、乙、丁、丙、戊
D、丁、戊、乙、丙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戊为第一顺序);(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丙先于丁支付价款,丙为第二顺序,丁为第三顺序);(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乙为第四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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