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5)
发布时间:2020-09-0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乙丙之间并未成立保证合同,理由在于,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其签字仅为担保“借款期为1年”的前合同,而乙同意接受担保的是“借款期延长为2年”的后合同,因此乙丙双方并未就保证合同达成合意,因此保证合同未成立,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A、C、D项错误,B项正确。
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答案】B
【解析】
A选项,《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丙通知了乙公司,符合法律规定,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A项错误。
B选项,《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题中,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戊公司能以此抗辩。B项正确。
C选项,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只有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权利才不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本题中,乙公司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依然属于怠于主张权利,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C项错误。
D选项,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不能及于其他主体。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査阅行政复议机关所持有的所有涉及该行政行为案件的材料
B.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C.提供有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D.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查阅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
B、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
C、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D、乙父去世,乙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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