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历年真题(2020-08-27)

发布时间:2020-08-2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甲是A公司(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私人事务欠蔡某600万元。蔡某让甲还钱,甲提议以A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蔡某同意。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600万元。三个月后,甲将账作平,至案发时亦未归还欠款。(事实一)

A公司有工程项目招标。为让和自己关系好的私营公司老板程某中标,甲刻意安排另外两家公司与程某一起参与竞标。甲让这两家公司和程某分别制作工程预算和标书,但各方约定,若这两家公司中标,就将工程转包给程某。程某最终在A公司预算范围内以最优报价中标。为感谢甲,程某花5000元购买仿制古董赠与甲。甲以为是价值20万元的真品,欣然接受。(事实二)

甲曾因公务为A公司垫付各种费用5万元,但由于票据超期,无法报销。为挽回损失,甲指使知情的程某虚构与A公司的劳务合同并虚开发票。甲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后,找公司财务套取“劳务费”5万元。(事实三)

请回答第1—3题。

1.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C.甲虚假平账,不再归还600万元,构成贪污罪

D.甲侵占公司600万元,应与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

【答案】C

【考点】行贿罪贪污罪受贿罪

2.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但不构成串通投标罪

B.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的教唆犯

C.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构成行贿罪既遂

D.甲以受贿的意思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构成受贿罪既遂

【答案】A

【考点】行贿罪、受贿罪

3.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以非法手段骗取国有公司的财产,构成诈骗罪

B.甲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构成贪污罪

C.程某协助甲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欺骗,构成诈骗罪与贪污罪的想象竞合犯

D.程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构成贪污罪的帮助犯

【答案】ABCD

【考点】贪污罪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真题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决定罚款和拘留,应当制作栽定书
B.当事人对罚款或拘留不服的,可以向本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构成犯罪的,应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答案:C
解析:
考点: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讲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构成犯罪 的,应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C项的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A项中制作“裁定书”是错误的,B项中向本级法院申请复议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D项的说法错误。答案选C。

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杀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法官认为,根据我国民俗习惯,多数人对发生凶杀案的房屋比较忌讳,被告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欺诈,遂判决撤销合同。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违背法律的民俗习惯可以作为裁判依据

B.只有在民事案件中才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C.在司法判决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加以适用

D.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为相关的法律规则提供正当化基础


答案:A,D
解析:
A项: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社团规章、权威性法学著作,还有外国法等。因此,不违背法律的民俗习惯可以作为裁判依据。故A项正确。B项: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因此,与市场经济领域相关的案件中均可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例如行政法领域。故B项错误。C项: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被认为强度较强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比其他原则的适用更有分量。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故C项错误。D项: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建筑工人甲在施工楼上搬运重物,其工友乙突然精神病发作,朝甲扔来一块石块,甲头部被击中后,本能地用双手捂脸,使重物脱落,将楼下3名施工人员砸死。甲的行为应为:()

A: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
B: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C:按过失致人重伤罪承担责任
D:按重大责任事故罪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考点】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意外事件。详解:甲不具有成立紧急避险所需具备的避险意识,而且即便他具有避险意识,造成的结果也超过必要限度,所以不成立紧急避险。但是由于甲对自己的行为以及3名施工人员死亡的结果没有主观罪过,所以应为意外事件。因此,本题应选B项。

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答案:A
解析:
【考点】行政许可【详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59条规定可知,原则上行政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本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收取费用的行政许可,所以A项说法正确。尽管刘某非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该行政行为的作出对其有直接影响,该影响不以是否具有现实侵害为前提,因此作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刘某具有诉讼原告资格。C、D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7、48条规定,刘某作为利害关系人,有被告知听证权利并在听证中提供证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权利,B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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