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29)

发布时间:2020-08-2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出席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1.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2.从材料可以看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既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应有之义,又是具体的践行方式。社会主义法治根据广大人民的实际需求和我国的现实条件,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需求出发,完整地构建了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使执法为民理念在制度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3.依据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求,我国当前应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①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坚决打击和制裁各种危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同时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②保障和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提供有效权利救济手段。

③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④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社会成员的均衡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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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马某欲成立一团体,向县民政局申请社团登记,县民政局决定不予登记。马某不服申请复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马某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马某可向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
C.被申请人应为县民政局
D.马某的申请不属于复议范围,复议机关不应受理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D的说法与《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8)项的规定不符。决定由县民政局作出,故被申请人应为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既可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市民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向其本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梁某突然精神病发作,开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公安机关发现后,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并提出了对梁某强制医疗的申请,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对梁某强制医疗的审理程序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可以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理
B.法院应当在3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梁某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D.梁某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强S医疗的审理程序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 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据此,是合议庭审理,而不是独任制,故A错误,应选。C正确,不选。《刑事诉讼法》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据此,法院应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决定不服的,向上一级而不是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BD错误,应选,本题答案为:ABD。

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
B: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
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
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合议庭既可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C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的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不能依据该审理,故A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基层法院无权审理。同时,在刑事诉讼中,上级法院不能把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交由下级审理,故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条规定,由于甲可能判死刑,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其坚持自行辩护,法庭不应准许,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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