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2)

发布时间:2020-09-02


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

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

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

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

【答案】D

【考点】《服务贸易总协定》

【解析】

本题考查《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方式。《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跨境供应、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存在四种服务贸易方式。跨境供应是指从一国境内直接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服务产品的流动(不需要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实际流动)。境外消费是指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的流动。商业存在是指外国实体在另一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自然人存在即一国的服务提供商通过自然人到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

A项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属于自然人的存在;

B项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属于境外消费;

C项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属于商业存在;

D项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不属于四种服务贸易方式之一。

2.部分中国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某化工原材料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

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做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

D.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事宜由外交部负责

【答案】A

【考点】反倾销

【解析】

A项考查倾销的认定。《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规定,“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我国应依照反倾销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可见,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是构成倾销的前提。

B项考查反倾销税的征收标准。《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对未包括在审查范围内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可见,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的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而不是所有企业一个标准。故B项错误。

C项考查反倾销税的征收机构。《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可见,反倾销税的征收是由商务部建议、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执行。故C项错误。

D项考查负责反倾销对外事务的机构。《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故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张某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公司交付的房屋漏水,张某新铺的木地板浸水损坏,张某要求甲公司维修房屋,并赔偿木地板的损失。甲公司同意维修房屋,但是不赔偿木地板的损失。张某向法院起诉,张某不需要证明的是:

A: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B:甲公司交付的房屋漏水
C:房屋漏水导致木地板损坏
D:甲公司对房屋漏水有过错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当事人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B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甲于2007年8月8日欠乙8000元,声明是装修房子急需,而最近生意又不太好导致手头无现金。房子装修后不久甲生意也日益兴隆;2007年10月5日乙遂向甲索要欠款,甲以未约定还款时间且手头尚缺钱为由推托,乙于2009年9月5日再次向甲索要,甲很不情愿还给乙钱。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债务尚未到期
B:乙最后得到这8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甲、乙之间债务于乙向甲索要时到期
D:甲与乙的债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答案: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第(2)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甲乙之间的债务自乙向甲索要时即已到期,A项错误而C项是正确答案。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6条的规定,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起算期间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2天开始计算。因此甲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应自2007年10月5日起算,到2009年9月5日没有超过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关于行政指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指导具有行政性
B.行政指导具有强制性
C.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行政指导
D.与行政命令.行政合同一起构成了当代行政活动的三大基本方式
E.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
答案:A,C,D
解析:
知识点: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其不具有强制性,行政相对人没有必须服从的义务。

下列有关补贴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补贴,是指能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和价格支持,这种资助或支持的提供者不仅包括一国政府还包括该国的公共机构
B、《反补贴条例》所针对的补贴不仅包括专向性补贴,还包括普遍性补贴
C、以出口实绩为条件的补贴被视为专向性补贴
D、在确定补贴的专向性时,还应当考虑受补贝占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补贴的数额、比例、时间以及给与补贴的方式等因素
答案:B
解析:
《反补贴条例》第3条规定:“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所以资助或支持的提供者不仅包括一国政府还包括该国的公共机构,故A正确。《反补贴条例》第4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所以B项错误。第4条还规定了哪些情形的补贴具有专向性,其中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具有专向性,所以C正确。此外,“在确定补贴的专向性时,还应当考虑受补贴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补贴的数额、比例、时间以及给与补贴的方式等因素”(第4条),所以D项正确。由于本题要求选出不正确的选项,所以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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