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9)

发布时间:2020-09-0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距离主观题考试的时间也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问题:

1.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

3.分析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4.二审法院的判决有何错误?为什么?

5.大力公司可以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

6.法院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考点】合同纠纷的管辖

1.【答案】原告可以向A县或者C县法院起诉。原被告约定了合同所发生的纠纷由A县或C县法院管辖,因此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2.【答案】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是错误的,因为季某是铁成公司员工,员工行为引发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一审法院漏判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是错误的,因为判决应针对当事人请求作出。

3.【答案】上诉人为铁成公司;被上诉人为大力公司;季某为原审被告。

4.【答案】二审法院对一审遗漏的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进行判决是错误的。对这一请求二审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5.【答案】大力公司可以向丁省高院申请再审。

6.【答案】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因当事人有新证据;法院应当就解除合同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说法正确的 是:( )
A.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是基全管理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合同的关系人
B.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是同一人
C.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相互投资或持股
D.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商业银行担任

答案:D
解析:
。参见《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25、28条的规定。

某油田位于跨越甲、乙两国边界的底土中,两国均为联合国成员国,且它们之间没有相关的协议。 依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油田为甲、乙两国的共有物,任何一国无权单独进行勘探和开采

B.油田位于两国各自底土中的部分由甲、乙两国分别所有

C.该油田的开发应在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监督下进行

D.一方开发油田的收益必须与另一方分享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___领土____底土。A错,底土中的资源依照边界的划分分属甲、乙两国,国家有权对其进行勘探和开采,B对。 当前的国际法中并没有关于跨界底土资源必须共同开发的一般规则,甲、乙两国也没有专门的协议,因此,不能构成对甲国可以在自己的领土上开发该油气田的限制。甲国也没有将开发所得与乙国分享的国际法上的义务,只要该开发行为发生在甲国境内,并且该过程不导致边境环境的破坏或其他不良后果即可,C错。并非任何类型的跨界资源的开采,包括对于在本国领土上进行的地下跨界油气资源的开采,均承担对所获得油气收益与他方分享的义务,D错。

方某系刑事被告人李某的保证人。被告人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明知李某藏匿地点,却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该地点。有关机关应该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
B:依照刑法规定不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
C:要求方某为李某缴纳保证金
D:如果方某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方某的申请后3日内,责令李某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答案:A,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21条和第122条。要注意保证人和保证金不能同时采用,该案采取的是保证人保证,故不存在保证金。《刑诉解释》第121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的申请或者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责令被告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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