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B.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

C.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D.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核认定。

证据的审核主要是审核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与真实性。证据的合法性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证据必须符合法律对其的形式要求;另一方面是证据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4条规定:“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需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测的东西,这是证据最基本的特性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C项说法正确。

2.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司法赔偿的适用。

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由上述规定可知,D项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沈某欲离开,王某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砍死。后查明:王某案发时因吸毒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导致辨认控制能力减弱。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7年)

A.王某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B.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
C.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D.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量刑情节的分类。 A项,“酌情从轻处罚”即表示非“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而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题中并未交代王某有前科,也未表明王某是累犯,故证明王某是偶犯,而偶犯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故A项正确。
B项,由于王某吸毒前是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基于自由的行为而使自己陷入责任能力降低的状态,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王某该行为不属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不可以从轻处罚。故B项错误。
C项,根据法律规定,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法官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故C项正确。
D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为家里纠纷、邻里矛盾而产生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不同于一般的有预谋的恶性行凶,应采取慎杀的态度。所以,将王某与被害人的同居女友的身份关系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予以考量是符合规定的。故D项正确。

1996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 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 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车发动机协 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 了金额分别为450万元和6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 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月16日、12月16日,收款人 均为赛格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为此两 张汇票承兑。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被恒昌公司在交 付给赛格公司前遗失。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公告,催 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并将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 60日。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公示催告的 是:( )
A.赛格公司
B.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
C.恒昌公司
D.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民诉意 见》第226条的规定作答。

以下关于司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法院为保证公众知情权,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B.甲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遇到疑难问题,为避免发生冤假错案,向其上级法院请示
C.司法的过程是运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因此司法不具有普遍性
D.从形式上看,司法和行政属于法律实施的具体形式,均为广义的执法活动
答案:A,D
解析:
A项无论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判决均公开。B项违反法院的独立性。C项在形式上,司法连接着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和社会生活中的个别性事件。案件的司法解决意味着个别事件获得普遍性,普遍性在个别性事件中得以体现。此外,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是管辖范围最广泛的审判机关,在现代社会中,司法已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有普适性的方式。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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