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29)

发布时间:2020-08-2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

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

【答案】D

【考点】无主财产的归属

2.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

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答案】D

【考点】不当得利、收养、违约

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

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

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

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

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

【答案】D

【考点】格式条款、法定代表人

4.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归甲公司所有

B.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

C.应按比例退还员工

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

【答案】D

【考点】公益捐款的归属

5.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答案】A

【考点】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良好运行,依赖于其良好的机构设置和会议制度。关于全国人大及其下设机构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B.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外,各专门委员会不对任何机构负责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D.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答案:B,D
解析:
考查全国人大的内部组织。B选项错误,应当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D选项错误,《宪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据此可知,本案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撤诉申请。选项C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据此可知,本案当事人可以和解,法院也可以调解。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后,受害的消费者甲依然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答案:A,C,D
解析:
【考点】逮捕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详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39条第2、3款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因此,选项B错误,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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