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法》历年真题(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

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

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

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对接受国的刑事管辖,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豁免,即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据此可知,杰克作为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乙国不得对其进行逮捕。

选项B错误。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

(1)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负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

3)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据此可知,乙国警察未经许可无权进入使馆休息室逮捕汤姆。

选项C正确。外交人员免除作证义务,不仅没有被迫在法律程序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而且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据此,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无作证义务。

选项D错误。保护性管辖又称保护原则、安全原则,是指国家对于严重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行为及行为人进行的管辖,不论行为人的国籍,也不论行为发生在何地。据此可知,丙国法院享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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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表述,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A.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如果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年龄难以判断, 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除犯罪嫌疑人外, 法定代理人在场的也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盖章或者摁指印
C.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甲, 某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甲的逮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应当释放甲或者对甲变更强制措施
D.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根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 14 条规定:“ 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应当重点审查其是否已满十四、 十六、 十八周岁。 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 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定的, 应当不批准逮捕。 需要补充侦查的, 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可知, 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 并且“ 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定的”, 应当不批准逮捕, 故, 选项 A 错误。 根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 23 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本规定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 17 条第六款规定:“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中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 可以提出意见。 讯问笔录应当交由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并由其在笔录上签字、 盖章或者捺指印确认。” 故, 选项 B 正确。 根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 22 条第三款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可知, 该项表述错误, 须“ 建议”, 故, 选项C 错误。 根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 31 条规定:“ 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或争议较大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可以召集侦查人员、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 辩护人举行不公开听证会, 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理由。” 第 33 条第二款规定:“送达时, 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 如果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 可以自收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可知,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异议的,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故, 选项 D 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CD。

一家主要开采铅锌的国有矿山企业勘探出附近矿区有丰富铜矿,计划开发,但在开发之前须办理法律规定的采矿许可手续。于是,便携带有关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有关铜矿的采矿登记手续,市国土房管局依法给予了采矿登记。该采矿登记属于何种行为?

A:属于行政确认,因为采矿登记确认了采矿权
B:属于行政内部审批
C:属于行政许可,因为该采矿登记是依法并依申请作出的,赋予了该国有矿山企业采矿权
D: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为采矿必须进行登记
答案:C
解析: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对个人、组织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认可和证明。本题中采矿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该国有企业不是行政机关,因而与国土房管局没有隶属关系,两者之间不是行政内部审批关系。故AB项的说法都不正确。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社会危害行为的产生而采取的限制个人、组织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因此,D项显然不正确。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不得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其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B.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减免加处的罚款或滞纳金
C.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经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并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D.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行政强制执行。(1)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其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这是人性化的规定,对象仅指居民生活。所以选项A错误。(2)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滞纳金;选项B中的“应当”表述错误。(3)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即尊重当事人的休息权,防止搞“突然袭击”和扰民,但也不是绝对的,紧急情况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共用题干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每届任期只能为3年
B:董事会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C:董事会成员限3~9人
D: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答案:D
解析:
【考点】一人公司。详解:根据201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故A选项错误,C选项的内容正确。该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该条的规定,D选项中的内容是正确的,因此也不能选。该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只有B选项的内容不正确。可见正常情形下一人公司的股东承担的仍然是有限责任,只有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不独立时才会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此种情形仍然属于例外,正常情况下一人公司的股东仍然承担有限责任。所以B项错误。


【考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详解:《公司法》第142条第3款规定:公司依照第1款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根据该款规定,公司为了奖励公司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故A选项正确。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不是必须从公益金中支出,故B选项不正确。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故C选项不正确。该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根据该款规定,公司为奖励公司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故D选项不正确。


【考点】公司股票的发行。详解:《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根据该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等于也可以高于票面金额,但是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故A选项不正确。《公司法》曾经规定股票溢价发行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现在已无此规定,故B选项正确。该法第16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不正确。该法第126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不正确。


【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结构。详解:《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6条、第66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根据该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与其他公司的董事一样,法律仅规定每届任期最多不超过3年,并未强制规定每届任期3年,故A选项不正确。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但是公司法并未如监事会一样对职工代表的比例作出强制规定,故B选项不正确。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董事会成员为3~13人,故C选项不正确。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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