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2020-09-11)

发布时间:2020-09-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知识产权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专利权人)授予被许可方(受让方、接产企业)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技术具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不再将该项专利技术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技术。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工业领域内制造、使用或销售已许可的专利产品或技术,同时,许可方不仅保留在上述同一范围内自己实施该项许可专利的权利,而且还保留再授予第三方在上述同一范围或不同范围内实施该项许可专利的权利。本题中,甲公司授权乙公司在中国地域内享有独占实施合同,同时甲公司有权授予丙公司在A国地域范围内实施普通许可的权利,但乙公司并非专利权人,不享有授权丁公司在A国地域范围内实施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制造专利产品的权利。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本题中,乙公司享有在中国领域内独占实施许可的权利,丁公司因乙公司违法授权,并不享有生产专利产品的权利。庚公司进口专利产品侵害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2.甲公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A国的企业,于2012年8月1日向A国在牛奶产品上申请注册“白雪”商标被受理后,又于2013年5月30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白雪”商标,核定使用在牛奶、糕点和食品容器这三类商品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商标注册

B.甲公司必须提出三份注册申请,分别在三类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C.甲公司可依法享有优先权

D.如商标局在异议程序中认定“白雪”商标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可在其牛奶包装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商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选项B说法错误。《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选项C说法错误。《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选项D说法错误。《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与乙订立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作为专利权人的乙将其专利技术许可该公司使用,合同同时注明了该专利的有效期限。甲公司一次性支付乙专利使用费后,乙向甲公司提供专利文件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甲公司保证实施专利的一切技术设备、资金等。在合同履行中,乙的专利权被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签订的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无效
B:如果该专利使用费不返还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则乙需向甲公司返还专利使用费
C:甲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D:乙如果是恶意造成甲公司损失的,则乙需要赔偿甲公司的相关损失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344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专利法》第47条规定,已经履行的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专利权人恶意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不返还专利使用费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应全部返还或者部分返还。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一共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没有符合以上所列情况的。所以,甲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故A、B、D项当选。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不正确的?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甲下落不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B.丙与丁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诉讼,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法院对戊与已离婚作出一审判决,已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已的上诉
D.基层法院受理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A,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选项A错误。法院不能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转化为简易程序审理,选项B错误。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选项D正确。

共用题干

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扣留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B: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C: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D: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详解】关于A、B选项。《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题干中的扣留是暂扣、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A选项的扣留驾驶证的行为并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作为行政处罚的吊扣驾照行为(3个月)。最高院在有关批复中也确认暂扣驾驶证和车辆的行为属于可诉的行政强制措施。因此选项AB正确。C、D选项的依据为《行政强制法》第12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D选项正确则C选项一定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考点】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国家赔偿标准【详解】A、B、C、D选项的依据均为《国家赔偿法》第34条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国家赔偿中的生活费仅在死亡及“全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时存在,本题中的廖某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标准中不包括生活费。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机关中止行政强制执行后不再执行的条件?( )

A.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
B.中止执行没有明显社会危害
C.中止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
D.中止执行事项仅限于金钱给付
答案:D
解析:
考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参见《行政强制法》第39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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