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不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

B.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

C.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在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单位处以罚金,不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

D.对单位犯罪只能适用财产刑,既可能判处罚金,也可能判处没收财产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与处罚。

A项:单位既可以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也可以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过失犯罪如《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该项说法错误。

B项:单位犯罪不等于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而不是单位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共同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行为被视为单位的行为,该项说法错误。

C项:《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可见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为双罚制,《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规定了单罚制,可见单罚制不处罚单位,而是处罚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主管人员)C项说法错误。

D项:由《刑法》第31条规定可知,对单位只能判处罚金,不适用没收财产,该项说法错误。

2.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故意中的事实认识错误。

本题中,甲将乙哥哥当做乙进行打击,甲对自己加害的对象产生了认识上的错误,此种情形属于对象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加害对象发生了认识上的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基于伤害的故意实施了加害行为,且造成了法定后果,其行为在故意伤害罪范围内主客观一致,成立故意伤害罪;按照具体符合说,甲对自己要加害的特定对象——乙哥哥实施了伤害行为,主观上也有伤害该特定对象故意,成立故意伤害罪,而对乙则没有实施任何行为,不成立犯罪,在对象认识错误中,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的结论一致。分析可知本题选项说法全部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在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有( )。

A.公司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B.公司上一年度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C.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
D.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答案:A,C
解析:
(1)选项B:“上一年度”——在最近36个月内;“严重违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发行条件。(2)选项D:依赖非主营业务盈利,不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发行条件。

村民张某死后留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有妻张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对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房屋6间由张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B.房屋6间由张乙、张丙和张丁各2间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D.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的分割问题。张某死亡时应首先进行析产。房屋6间、水牛2头由其与其妻共有。其作为个人遗产的财产仅为房屋3间、水牛1头。在遗产没有分割前,其妻和其子对该遗产形成共同共有关系。因水牛为不可分物,应采取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的分割方式。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甲公司和乙公司由于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争议数额为200万元。依据加工承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庭应该如何组成?

A:只能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B:只能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C: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
D:由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果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协议,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答案: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第32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可见,仲裁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如果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协议,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