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9)

发布时间:2020-09-0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在国际税法中,对于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各国有不同标准。下列哪些属于判断法人纳税居民身份的标准?

A.依法人的注册成立地判断

B.依法人的股东在征税国境内停留的时间判断

C.依法人的总机构所在地判断

D.依法人的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判断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

目前对法人居民的认定存在着三种标准:

(1)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指依照法人在哪国注册成立来认定法人居民身份;

2)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指按照法人的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在哪个国家,就认定为该国家的法人纳税居民,通常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的标志是法人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指法人的总机构在哪个国家,就认定为该国家的法人纳税居民。因此,ACD项正确,B项不选。

2.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

A.接受委托,了解并运用建筑和房地产知识分析案件,寻求对李某有利的理由

B.接受委托,告知李某楼房倒塌系建筑风水原因,使其接受败诉结果

C.明知不懂房地产开发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但为经济效益极力宣扬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

D.考虑到不懂房地产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决定不接受委托

【答案】AD

【解析】

A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35条规定:“律师应当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依照法律和委托协议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委托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项正确。

B项:《律师法》第3条第2款:“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该项中律师用封建迷信告知当事人不符合职业规定,此项错误。

C项:该项中律师提供虚假信息,未在自己业务能力范围内接受委托不符合职业规定,此项错误。

D项:律师应在自己业务水平范围内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该项中律师因不懂房地产业务而不接受委托是为委托人利益着想,符合律师职业规定,此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因盗窃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若某县检察院认为甲的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属于本院管辖范围,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B.某县检察院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应当将案卷材料和全部证据移送人民法院,但存在反复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材料除外
C.某县检察院若对甲提出量刑建议,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D.某县检察院若对甲提出量刑建议,庭审中,应当在宣读起诉书时提出量刑建议
答案:A,B,D
解析:
《刑诉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A错误,还需要“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六机关规定》第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应当将案卷材料和全部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材料,证人改变证言的材料,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证据材料。”B错误。《高检规则》第400条规定:“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量刑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节、人民检察院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可以适用的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和理由等。”可见,C正确。D错误,如果有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庭辩论中发表公诉意见时提出(见《高检规则》第454条)。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D。

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最高法解释》第46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故A、C正确、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第108条规定:“……(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乙的伯父并非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权代行乙的控告权,故B错误。本题选AC。

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只要是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就应当宣告缓刑
B: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D: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适用缓刑
答案:B,C,D
解析:
《刑法》第73条: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可见,以上三类主体只有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下,才能适用缓刑,因此A选项错误。同时,该条还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74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根据行政法基本理论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B.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C.行政行为被废止的,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
D.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方利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主体不必补偿
答案:D
解析:
选项D: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方利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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