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1.如果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机关是最高法院

B.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

C.王某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执行

D.王某由法院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

A项:《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由法条可知A项表述正确。

B项:《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由此可知,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院院长签发,而不是审判委员会,B项表述错误。

C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由此可知,死刑由原审法院执行,C项说法正确。

D项:《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由此可知,D项所说的死刑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的说法错误。

2.如果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C.对王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如王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十五年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关和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

A项:《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A正确。

B项:《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由法条可知,该项说法正确。

C、D项:《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由法条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

3.如果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财产刑的执行。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条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知,A项表述错误。

B项:《规定》第13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

(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可知,B项中王某应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B项正确。

C项:《规定》第15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或被害人认为刑事裁判中对涉案财物是否属于赃款赃物认定错误或者应予认定而未认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可以通过裁定补正的,执行机构应当将异议材料移送刑事审判部门处理;无法通过裁定补正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由法条可知,C项表述错误。

D项:由《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41条规定:“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由此可知,D项中“所有债务”说法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
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
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
答案:A
解析: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1/20除基本法另有规定外,立法会的法案、议案由全体议员过半数通过。所以,B选项错误。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20%。所以,C选项错误。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所以,D选项也是错误的。

下关于鉴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B: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C: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D:当事人可以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6~79条的规定,四个选项都正确。

罗某与朋友一起到莫某家饮酒,晚9时许,罗某一行人又到某休闲会所打麻将,莫某站在旁边观看。由于罗某在打麻将过程中讲粗话,莫某对罗某进行劝阻,二人为此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莫某推了罗某一下,罗某即用右手朝莫某左面部打了一拳,接着又用手掌推莫某,致使莫某在踉跄后退中后脑部碰撞到门框,两分钟后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罗某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B.罗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罗某不构成犯罪
D.罗某的掌推行为与莫某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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