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31)

发布时间:2020-08-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

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

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C

【考点】物权请求权相邻关系

【解析】

A项、B项考查排除妨害请求权。沈某装修施工构成对赵某所有权的妨害,也可以按照相邻关系来处理,因房屋尚未交房和过户,叶某仍是房屋所有权人,故赵某可以向所有权人主张排除妨害。沈某是直接制造妨害之人,赵某也可以向沈某主张排除妨害。故A项、B项正确。

C项考查诉讼时效适用之例外。《民法总则》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故C项正确。

D项考查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第一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本题中,赵某所受精神损害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项错误。

2.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答案】AB

【考点】地役权

【解析】

题干表述不够严谨,应当是由甲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这样更符合逻辑。

《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地役权之设立才意思主义。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甲公司依双方之约定取得对B地块的地役权。故A项正确。

地役权为从权利,跟随土地使用权移转。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丙公司继受地役权。故B项正确。

2013年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一方面,甲公司转让了土地使用权之后,同时也不再享有地役权,故C项错误。

另一方面,丁受让取得B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因其不知情,故丙享有的地役权不得对抗丁公司。D选项的表述不够严谨。此时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实际上仍然是存在地役权的,只是其地役权不得向丁公司主张。而出题人的意思显然是要表达丙公司的地役权不得对抗丁公司。按司法部的答案,D选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A项,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故A项错误。
B项,行为在客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之时,即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时,才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关犯罪。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这一行为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关犯罪。故B项错误。
C项,甲谎称飞机上有炸弹(爆炸信息)而迫使机场紧急疏散乘客的,严重扰乱了机场的秩序,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故C项正确。
D项,对于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也不能突破司法程序规定来办案,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公然破坏。故D项错误。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
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
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答案:C
解析:
【考点】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详解】甲是意欲通过拍裸照来勒索乙的钱财,是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索乙的个人财物,并非使用暴力或者是以暴力相威胁,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排除A选项和B选项;敲诈勒索罪以行为人实施敲诈行为为实行着手,本题中,甲并未来得及实施敲诈行为,只是为拍裸照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属于敲诈勒索罪的预备行为,可以排除D选项,正确答案应当为C选项。

某县工商局科员李某因旷工被给予警告处分。关于李某的处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处分决定可以口头方式通知李某
B.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
D.李某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可知,以口头方式通知的做法是错误的。
选项B正确。《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选项C错误。《条例》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据此可知,被给予警告处分的处分期限为6个月。
选项D错误。《条例》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据此可知,被给予警告处分的,不属于前述禁止范围。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甲公司的股东郑某在汇票上以乙公司为被保证人,进行了票据保证的记载并签章。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公司工作人员孙某。孙某将该汇票交回乙公司后,利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疏漏,将汇票暗中取出,并伪造乙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相互串通的丙公司。丙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丁公司对于孙某伪造汇票之事不知情。丁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汇票上的乙公司签章系伪造,故拒绝付款。丁公司遂向丙公司、乙公司和郑某追索,均遭拒绝。后丁公司知悉孙某伪造汇票之事,遂向其追索,亦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能否因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孙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丁公司能够因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虽然丙公司系恶意取得汇票,不是票据权利人,但是丁公司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且给付了相应对价,故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2.乙公司不应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承担票据责任以在票据上签章为前提。乙公司在汇票上的签章系伪造,实际上并未在汇票上签章,故不应承担票据责任。
3.郑某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虽然汇票上的乙公司签章系伪造,但作为善意第三人的丁公司并未因此丧失票据权利,郑某在汇票上进行了票据保证的记载并签章故应当对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4.孙某不应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孙某虽然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但并未以自己的名义在汇票上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