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2020-09-11)

发布时间:2020-09-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知识产权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河川县盛产荔枝,远近闻名。该县成立了河川县荔枝协会,申请注册了“河川”商标,核定使用在荔枝商品上,许可本协会成员使用。加入该荔枝协会的农户将有“河川”商标包装的荔枝批发给盛联超市销售。超市在销售该批荔枝时,在荔枝包装上还加贴了自己的注册商标“盛联”。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

B.“河川”商标是证明商标

C.“河川”商标使用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应被宣告无效

D.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商标法》第三条第二、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据此可知,“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而非证明商标。

选项C错误。《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据此可知,地名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因此,“河川”商标不应被宣告无效。

选项D正确。商标权用尽原则,指的是商标权产品如经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许可人以合法的方式销售或转卖,商标权利人就不再享有商标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市场上再次销售或使用该产品。依据商标权用尽原则,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于1993年10月1日购买了一台微波炉,由于王某年底即出国,微波炉一直闲置未用,王某于2003年11月3日回国,翻看微波炉使用说明书时发现,微波炉的安全使用期截至2004年12月31日。王某2003年11月10日使用微波炉时,微波炉爆炸,炸伤王某。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王某丧失对微波炉生产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B、王某丧失对微波炉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C、王某在2005年11月10日前享有对微波炉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D、王某在2004年12月31日前享有对微波炉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答案:A,B,D
解析:
第45条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损害虽然发生在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之后,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因此王某要求微波炉生产者、销售者赔偿的请求权并未丧失。故A、B选项错误。
第46条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1款规定“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请求权并未丧失,王某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应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关于该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

A.该规定意味着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公开审理
B.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代表到场是公开审理的特殊形式
C.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是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对其进行教育
D.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并不矛盾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公开审理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由此可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是绝对不能公开的,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目的是为来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其进行教育,有关人员到场须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所以也并不违背不公开审理制度。故C、D正确。本题选AB。

甲省乙市人民政府决定征用乙市某村全部土地用于建设,甲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批准乙市在该村征用土地的批复。其后,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决定拆除该村一组住户的房屋。一组住户不服,欲请求救济。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住户对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住户可以对乙市人民政府征用补偿决定提起诉讼
C:住户可以对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提起诉讼
D:住户可以请求甲省人民政府撤销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
答案:A
解析:
本案中,乙市征用某村全部土地用于建设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某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复议前置型的案件。而且该行政行为是由甲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即甲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根据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决定确认土地所有权的行政复议为最终裁决,不能再提起诉讼。所以A选项不正确,当选。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7这一论述出自于下列哪一文件?
A. 1848年《共产党宣言》
B.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C.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D. 1776年北美《独立宣言》

答案:B
解析: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16条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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