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5)

发布时间:2020-09-0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

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

【答案】D

【解析】

《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A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执行情形,A项不应选。

B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不予执行情形,B项不应选。

C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不予执行情形,C项不应选。

D选项,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不属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D项应选。

2.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

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

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

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

【答案】A

【解析】

《仲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因此,仲裁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的,不可进行补正。A项不可补正应选。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与乙打架时丙正好路过,其不慎被丢来的石块砸伤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丙知晓审判员丁和甲之间有师生关系,法院的院长也知道书记员戊是乙的姐夫,那么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并未自行回避,丙并没有提出回避,视为放弃提出回避申请,所以审判员丁可以继续参与审理
B.丁并未自行回避,丙并没有提出回避,院长可以决定其回避
C.戊并未自行回避,可以继续参与本案的审理
D.戊并未自行回避,审判委员会可以决定其州避
答案:B,C
解析:
《民诉解释》第46条规定,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因此,本题答案为BD。

★★—小区20户居民对市工商管理局准予某兽药生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原告提出该公司登记注册时发放人提交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违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20户居民应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该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C.兽药经营许可证并非由本案被告作出,不能成为本案的审查对象
D.如第三人持有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系有关机关超越职权发放的,法院应不予认可

答案:A,B,D
解析: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4条的规定,A的说法正确。选项B的说法正确,易于判断。根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C的说法错误,D的说法正确。应当说明的是对“诉讼代表人”的人数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规定的不同:在行政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人数为1~5名;而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人数为2~5名。

关于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概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
B.《民事诉讼法》是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典
C.民事诉讼法典是广义上的民事诉讼法
D.民事诉讼法典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系统性.专门性法律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法典是狭义上的民事诉讼法。

刘某、王某向县工商局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县工商局不予答复。刘某不服起诉。某县法院判决责令县工商局予以办理。县工商局不服上诉。市中院维持原判。县工商局仍拒不办理。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对县工商局按日处80元罚款
B、对县工商局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拘留
C、向市工商局提出司法建议
D、直接为刘某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答案:B,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6条第(二)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此处的罚款只能针对负责人,故A项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6条第(五)项,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社会影响恶劣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故B项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6条第(四)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故C项对。法院并无办理企业登记的权限,而且当事人申请设立的是合伙企业,故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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