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欠乙十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某日,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十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伤害罪

B.抢劫罪

C.非法侵入住宅罪

D.抢夺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法条可知抢劫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还可以是财产性利益,本题中的欠条即为财产性利益。甲采用暴力手段压制乙的反抗,使乙交出欠条上签字并免除甲的债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2.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间,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公斤0.4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占为己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退回的信函不属于信件,甲的行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B.退回的信函虽属于信件,但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C.退回的信函处于邮政中心的管理过程中,属于公共财物,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

D.退回的信函被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毁弃邮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33条规定,“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退回的信函仍属于信件,《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规定可知行为人实施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三种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本题中甲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公斤0.4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此行为属于私自毁弃邮件的行为,构成私自毁弃邮件罪,而非侵犯通信自由罪。故D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运输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运输中的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B.承运人对运输中货物的毁损、灭失,不承担责任
C.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提高服务标准的,可以加收票款
D.承运人对运输途中旅客的伤亡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1)选项B:承运人对运输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选项C: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3)选项D:承运人应当对运输途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中国八个新闻纸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新闻纸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反倾销税应当不超过初步裁决确定的倾销幅度
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法院予以执行
D.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A错误,依《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反倾销税应当不超过终裁确定的倾销幅度,不是“初步裁决”。B错误,依第41条的规定,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C错,第38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并不是由法院执行。D正确,第57条规定:“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公益环保组织因与大洲公司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应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B.不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C.应将双方的和解协议内容予以公告
D.应依职权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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