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28)

发布时间:2020-08-28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练习题有在做吗?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选择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66.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据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建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B.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规范和减少政府立法活动

C.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加强立法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

D.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答案】CD

67.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ABCD

68.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

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

【答案】ABC

69.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答案】CD

70.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答案】ABC

今天的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法律规则、法律解释与语言的表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A.文义解释要求法律人在适用法律解决案件时,适用的主要是法律语句的字词本身
B.确定性规则规定了比较明确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仍需进行法律解释
C. 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表现为文字的形式
D.法律的规范性要求法律规则必须以规范语句进行表述

答案:A,C,D
解析: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 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但并不是适用法律语句的字词本身,而是其所表达的意义。故A项错 误。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作为“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具有语言的依赖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 表现为文字的形式,除了文字之外,还可能表现为某种被认可的习惯法的形式。故C项错误。法律的规范性 并不是说法律规则必须用规范语句表述,两者是两个层次的概念;另外,法律规则一般用规范语句来表述,但 也可以用陈述语句来表达。如《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 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这就是一个陈述句。故D项错误。确定性规则虽然规定了比较 明确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在实际情况巳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或者和其他的法律相冲突的情况下仍需进行必 要的法律解释。故B项正确,不当选。本题应选A、C、D三项。

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适用当时甲国的法律
B、适用当时乙国的法律
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
D、适用唐朝的法律
答案:D
解析:
《唐律·明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入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故本题答案为D。

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牛记酒楼”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 )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混淆行为
D.虚假宣传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项:“牛记酒楼”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的行为极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消费者认识上的混淆,对“大队长酒楼”的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显然不是正当的竞争行为,故A项错误。 B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题中“大队长酒楼”的经营特色不是商业秘密,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可认定为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故8项错误。 C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1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其中商品,既包括有形的商品(产品),也包括无形的商品(服务)。本题涉及酒楼属于服务商品装潢的仿冒问题。本题中“大队长酒楼”声名卓著可谓“有一定影响”,“大队长酒楼”经营上独具特色,店堂装修、菜名设计、背景音乐构成识别度极高的、特有的“装潢”,受法律保护。本题中“牛记酒楼”对“大队长酒楼”的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故C项正确。 D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题目中没有涉及“牛记酒楼”对其商品及其服务的宣传,不构成虚假宣传,故D项错误。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
答案:A,C
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根据该条第(4)项,A项正确。根据该条第(5)项,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均由全国人大“决定”产生,而非“选举”产生,故B项“选举”的表述错误。根据该条第(8)项、(9)项,C项正确。
从《宪法》第62条第(13)项、第(14)项表述看,宪法区分“建置”、“设立”的含义。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从该第6条的规定来看,《宪法》第62条第(13)项所称“建置”,包括“设立、撤销、更名”。也就是说,“建置”除包含“设立”外,还包括“撤销”、“更名”。若严守《宪法》第62条第(14)项字面含义,全国人大只能决定特区的设立,而不得“更改特区名称”,更不得“撤销特区”。从此意义上讲,D项“决定特别行政区的……建置”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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