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0年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已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24


新疆各地区想要报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你们知道考试报名时间了吗?了解报名时需要的材料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其相关消息,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B:一案中只能有一个判决,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C:判决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表现,裁定只以口头作出
D: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答案:D
解析:
【考点】判决、裁定【详解】判决是法院就案件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如减刑裁定、假释裁定等是针对实体问题做出的,故选项A不正确。一个案件中可以有若干个裁定,因可能有二审或再审,判决也可能有多个,但发生法律效力并用于执行的只有一个,故选项B不正确。判决只能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裁定既可以是书面,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表达,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故选项C不正确。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是10日,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故选项D正确。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
C、赞助支出
D、职工教育经费
答案:A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A项符合法律规定,为正确答案。安置残疾人所支出的费用中,只有支付的工资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对象。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不属于工资支出,因此B项不属于加计扣除的范围之内,不应选。《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六)赞助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赞助支出属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对象,因此C项错误。职工教育经费属于该条中“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亦为应纳税所得额中不得扣除的部分,D项也不应选。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B.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C.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D.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E.听证必须公开进行
答案:A,B,C,D
解析: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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