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浙江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1-01-0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报名时间还没有公布,但是按照往年的报名时间,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预估一下,害怕错过报名时间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具体公告还没有出来,参考2020年的)

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预估的报名时间可能会与实际时间有些出入,但是相差不会很大,为了能不错过报名时间,请各位考生在6月份时密切关注司法部网站发布的公告,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会为大家提供最新的报考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行为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是:( )。

A.乙想请李某帮忙,被拒绝后,便编造李某虐待家庭成员的事实,印刷成传单,张贴在李某居住的小区内
B.甲看不惯同事小张在工作岗位上升迁比自己快,遂捏造小张婚外恋的事实向上级反映
C.丙向中纪委举报领导受贿10万,经查明后发现丙的领导并不存在受贿事实
D.丁与朋友王五因琐事发生口角,一怒之下,便跑去公安局报案说王五诈骗其五百万
答案:C,D
解析:
。诬告陷害罪在客观方面必须要满足三个要件“有诬告的特定对象;诬告的是犯罪事实;要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告发。本题中,A不满足第三个条件,B不满足第二个条件。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答案:A,C,D
解析: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的这部小说应该属于不可分割使用的情形,在合作作者不能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时,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著作权(转让权除外),因此,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其他人无正当理由的,不得阻止;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其他人无正当理由的,也不得阻止。而本题中并没有体现反对的人有正当反对理由的情形,据此只有B项是正确的,选项ACD是错误的。@##

张某是甲公司第二大股东,身价过亿。2018年1月,张某去美国考查,遭遇车祸,当场殒命,客死他乡。张某生前曾订立遗嘱,身故后的所有财产归唯一的儿子张晓某继承。据查,张某离异,张晓某现年两岁半,甲公司章程对于股权继承没有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晓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股东
B.未经甲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张晓某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C.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李佳佳有权对张某遗留的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D.张晓某有权继承股权成为甲公司的股东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对股东资格没有设置任何条件的要求,所以对于自然人股东的行为能力没有要求。A项错误,D项正确。《公司法》第32条第2、3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股东名册证明了股东资格的存在和变动,所以只要甲公司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为张晓某,他则具有股东资格和身份,工商登记只是对抗效力,B项错误。《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章程没有特殊约定,也没有提示股东的特殊约定,所以在张晓某继承其父张某的股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支持,C项错误。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B.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质询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国家主席的质询案

答案:A,B,C,D
解析:
。《宪法》第73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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