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干货!法考刑法考点:刑法的解释

发布时间:2021-11-06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快要结束了,新的一轮备考就要开始了。刑法是法考考试科目中理论性较强的一门科目,基础较差的考生学习起来比较困难。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刑法的考点:刑法的解释,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解释的效力

1.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其中内容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 第二,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作出的解释; 第三,在刑法施行中如发生歧义所作出的解释

2.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

3.学理解释: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术理论角度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相对于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因缺乏法律上的授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称“无权解释”。

二、解释的技巧

1、平义解释:是指按照生活用语,用最平白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2、扩大解释: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于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

3、缩小解释: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小于字面含义。

4、反对解释:是指根据用语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

5、补正解释:是指刑法条文用语表述有明显错误,只有通过修正、补正来阐明其真实含义。

6、类推解释:是指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三、解释的原因

1、文理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进行论证解释后的含义是否属于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

2.体系解释:是指根据体系逻辑进行论证解释后的含义在刑法体系中是否协调合理。

3.当然解释:是指根据形式逻辑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是否符合当然道理,在论证出罪时“举重以明轻”(重的行为都无罪,轻的行为更应无罪),在论证入罪时“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都构成犯罪,重的行为更应构成犯罪”。

4.历史解释:是指根据历史的、发展的眼光从历史沿革的角度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规范的保护目的就是规范保护的具体法益。

5.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刑法规范的保护目的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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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本办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上位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均属于行政法规
C.该条款内容属于技术规范
D.该条款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是国务院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而《畜牧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属于法律,故选项A正确,而选项B错误。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行为规则。
《办法》第3条是关于“畜禽”、“畜禽遗传资源”概念的规定,表述的是法律技术内容,但没有表述技术规范,故选项C错误。“法律技术内容”与技术规范是两码事。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办法》第3条是关于“畜禽”、“畜禽遗传资源”概念的规定,没有表述权利或义务,也就是说该规定不是法律规则,当然也就谈不上任意性规则,故选项D错误。

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 车if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 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 “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 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 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答案:C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备

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

A.原告起诉被告
B.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5天死亡
C.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还债协议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一份食品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于是A食品厂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中仲裁庭的组成,食品厂选定了2名仲裁员,B商厦选定了1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
B.王某开车下班回家时,将行人付某撞伤,双方就损害赔偿额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王某选择仲裁员齐某,付某选择仲裁员陈某,齐某和陈某共同推举赵某为首席仲裁员
C.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胡某、林某;并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叶某
D.方某与钱某因为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约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后,双方选定袁某为首席仲裁员,并委托袁某指定其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庭的组成程序。根据《仲裁法》第31条,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A选项中,食品厂和B商厦的做法都是错误的;B选项中,齐某和陈某是仲裁员,不能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C选项中,做法是正确的;D选项中,首席仲裁员是没有指定其他仲裁员的权力的。所以做法正确的只有C,题目问“不符合的”,则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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