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假释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0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假释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一、概念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二、适用条件(★★★★)

(一)前提条件:假释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二)执行刑期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人。

1.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假释。

2.刑法第81条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三)实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犯罪人。另根据监狱法的相关规定,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假释。

(四)消极条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这里的10年以上,是指其中一个罪被判处10年以上,如果被判处强奸罪和抢劫罪,其中强奸罪判了7年,抢劫罪被判了8年,数罪并罚判了14年,由于每一个罪都没有超过10年,仍可适用假释。

三、假释的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四、假释的考验期限(★★)

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在司法实践中,对有期徒刑犯的考验期限的底线,一般掌握在不少于6个月。

五、假释的考察

(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六、假释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假释的撤销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后所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决定刑期以内。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经过了假释考验期限后才发现新罪,也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二)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的方法进行并罚,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但假释后所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得撤销假释,只能对新发现的犯罪另行侦查、起诉、审判,不得与前罪的刑罚并罚。

(三)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关于李某申请仲裁的有关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因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乙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李某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申请
C.乙公司对终止劳动合同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D.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李某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解决。 A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据此,李某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仲裁。因此,故A项错误。B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8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据此,申请对应提交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申请。故B正确。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C项正确。
D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李某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故D项正确。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B:乙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给某企业,从中赚取巨额利益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C:丙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D: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详解:A选项,根据《刑法》第175条之一的规定,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贷款,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成立骗取贷款罪。B选项,根据《刑法》第175条的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的,成立高利转贷罪。C选项,公司不能成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以公司名义实施贷款诈骗的,按照合同诈骗罪处理。D选项,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构成贷款诈骗罪。丁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贷款,并且携款潜逃的,显然具有不法占有银行贷款的目的,故构成贷款诈骗罪。

《婚姻法》第19 条第1 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关于该条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按照规则内容规定不同进行分类,该条文表述的是强行性规则
B.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该条文表述的是准用性规则
C.该条文运用了规范语句表达了意思自治原则
D.该条文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与个案当中
答案:A,B,C
解析:
A 错,根据内容规定不同,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的限定性程度不同,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B 选项错误,按照规则表达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规则分为确定性、委任性与准用性。确定性规则内容确定,可以直接适用;委任性规则内容不确定,需要国家机关制定实施细则;准用性规则内容不确定,需要找其他法律帮助。该条文表达了确定性规则。C 错,该条文表达了法律规则。D 正确,该条文表达了规则,而规则的适用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故本题答案ABC。

下列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的有()。

A.故意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
B.提供劳务的债务
C.不作为的债务
D.作为的债务
答案:A,B,C
解析:
下列债务均不可抵销:(1)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因故意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2)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不作为的债务等。(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