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

发布时间:2020-09-1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则是指公民、组织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掌握或控制的信息拥有知情权,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予公开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有效方式向公众和当事人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切实落实的制度,它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要求、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救济等内容。理解这一概念需要着重理解以下三点: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形成方式

政府信息既可由行政机关自身制作而形成,也可以通过其他机关或他人提供而成为政府信息。

(三)存储方式

信息必须是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但与存储形式无关,只要信息能以有效可读的方式存储即可。

二、组织机构

(一)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例:县级政府法制办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

(二)工作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三)具体公开机关

先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由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如果不存在制作机关,而是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的信息,进而以一定形式保存,则按照“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由保存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迁人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房管局虽存有被申请公开的信息,但由于其并非信息制作主体,区房管局拒绝公开是正确的做法。

三、公开范围

(一)不予公开

1.绝对不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相对不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原则上不公开,例外情形为:

1)经权利人同意公开;

2)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二)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的适用条件

1)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重点公开的信息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设区的市政府、县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包括: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点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级政府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注意:重点记忆乡级政府的特有事项,以及与设区的市政府、县政府重合的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大刚拾得小强的一只泰迪狗,爱不释手,拒不归还,唐超将泰迪狗从大刚家中抱走交给小强,下列那些选项是错误的?

A.大刚拾得泰迪后因为占有而取得所有权
B.大刚有权要求小强返还占有
C.大刚有权要求唐超返还占有
D.唐超侵犯了大刚的占有
答案:A,B,C
解析:
A 选项《物权法》108 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B 选项小强是泰迪的所有权人,最终仍然应当维持法律上应有之状态,因此,大刚对小强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C 选项唐超把泰迪就给小强,唐超不再是泰迪的占有人,大刚不再对唐超享有《物权法》245 条规定的占有返还请求权;D 选项大刚对泰迪属于无权占有,无权占有亦受保护,大刚有权依照《物权法》245 条,对唐超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在唐超把泰迪交付给小强前)。

下列单位或个人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有:

A:国家公务员王某
B:某有限责任公司
C:某国有企业
D:某公立大学
答案:A,B,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根据该条规定可知,CD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虽然《合伙企业法》并未限制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所有的公司均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人,所以B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A项正确。

甲公司生产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在某展销会上被乙公司相中,双方遂以展出的几只灯具为样品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样品封存,且对样品质量作了说明。则:

A.甲公司交付的灯具须与样品及说明的质量相同
B.甲公司交付的灯具符合通常标准即可,样品仅起参考作用
C.甲公司交付的灯具不仅要与样品相同,还要符合同种灯具的通常质量标准
D.若该样品质量存在隐蔽瑕疵,尽管甲公司交付的灯具与样品相同,甲公司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样品买卖合同问题。依《合同法》第1 68、169条的规定,凭样品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若买受人不知道样品存在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应当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节能灯能否节能应经过一定时间的检验,节能灯不节能,即为存在隐蔽瑕疵,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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