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2020-09-12)

发布时间:2020-09-12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北京某大学两本科生田某和赵某因考试试卷雷同被判卷老师发现并上报到学校,学校作出了退学的处理决定,但当时并未执行。后在临近毕业时,学校以两人违纪已被退学为由,不发给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田某和赵某不服,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履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派遣证的法定职责。关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叙述不正确的是:

A.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B.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C.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

D.学校与法院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答案】A

2.下列有关对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我国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是《宪法》第31条

B.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但要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C.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D.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答案】B

3.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乙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000万元,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即便乙拒绝缴纳滞纳金,也不应当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C.丙明知赵某实施高利转贷行为获利200万元,而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构成洗钱罪

D.丁组织多名男性卖淫,由于《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并未限定组织卖淫罪中的被组织者是妇女,对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D

4.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C.具有不可替代性

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答案】AD

5.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使用假币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盗窃罪

D.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答案】A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王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
A.医院侵犯了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
B.王某有权要求手术医生向自己赔礼道歉
C.王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王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答案:B
解析:
考点:精神损害赔偿
讲解:医生误将王某肾脏摘除,侵害了王某的身体完整性与正常的身体功能,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同时,因为医院过失导致王某死亡,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故A项正确。医生的诊疗过失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医院向王某承担侵权责任,医生本人不向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故没有向王某道歉的法律义务,B项错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巳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巳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王某在生前诉讼中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王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其精神损害赔偿,故C项正确。关于丧亲之痛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据此,在自然人被侵权致死的情形,死者近亲属有权就其丧亲之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项正确。

张某因与李某有隙,将李某打成重伤。在公安机关对此故意伤害案侦查终结之后,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李某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未提出上诉。请问,下列对该案件的处理方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二审案件只需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B: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C: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D: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等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
答案:B,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及《刑诉解释》第310条的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第313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由此可见,A项错误,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因此,B选项正确,相应的D项则是错误的。

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外贸易的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B.对外贸易经营无需专门许可
C.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经营者需要备案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D.我国可以对全部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国营贸易一般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
答案:D
解析:
选项D:我国可以对部分而非全部货物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通过协议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众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包括( )。

A.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B.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通知该公众公司
C.报送证券交易所及证监会
D.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
答案:C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通知该公众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1)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做市方式、竞价方式进行证券转让,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2)通过协议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众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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