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2020-09-12)

发布时间:2020-09-12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唐某打算炒股,苦于资金不够向朋友贾某借了1万元,并将自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5000元)作为抵押。双方依法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唐某进入股市以后,股市逐渐低迷,唐某损失惨重。还款期限届至后,贾某向唐某索要借款,但唐某已经分文不名,并且告知贾某,他的电脑已经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宋某。贾某遂找到宋某,要求退还电脑抵偿债务。以下分析的正确的是(  )。

A.抵押无效,贾某无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

B.抵押无效,但贾某有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

C.抵押有效,贾某有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

D.抵押有效,但贾某无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

【答案】D

2.甲、乙二人离婚后不久,死前留下一亲笔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她与甲所生的独生女,但特别指定乙的妹妹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声明"绝对不许"其生父为其监护人。甲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女儿,并作为其监护人,法院应当(  )。

A.接受甲的请求

B.驳回甲的请求,指定乙的妹妹为监护人

C.驳回甲的请求,指定女孩的祖父母为其监护人

D.驳回甲的请求,指定第三人为监护人

【答案】A

3.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张大妈病重在床,邻居李四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医药费的行为

B.张三将李四由其保管的自行车以李四的名义卖给王五的行为

C.张三为一名人,李四便以张三的名义为自己登征婚广告的行为

D.王五将他人丢失的物品捡回,并予以保管的行为

【答案】AD

4.甲和乙按份共有房屋3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3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乙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丙

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答案】AB

5.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小王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  )

A.小王与朋友小李经过一报刊亭的时候,小王对小李表示说,只要小李敢拿起一本杂志马上跑掉的话,第二天就送小李一辆宝马轿车

B.小王的母亲病危,临终前要求小王将其经营的酒店转让给妹妹小红,小王虽不情愿,但不愿违背母亲心愿,遂将酒店转让给小红。母亲病逝后小王要求小红返还该酒店

C.恶老三采取强迫的手段迫使小王购买其种植的苹果,小王虽不情愿但迫于无奈只得购买,后觉得味道还可以遂将苹果全部吃掉

D.小赵委托小王购买火车票,小王被火车站告知该车次车票已经售完,小王告知小赵该事实后得知小齐欲转让同一车次的车票,遂向小齐购买,购买后小赵告诉小王自己已买到火车票,小王遂向小齐要求退还

【答案】AB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但不一定要同时投产使用
B. “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
C.在建设项目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经审查合格后,才可以纳入建设计划
D.在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只有在自身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严格检查并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三同时制度
讲解: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法律制度。该制度系我国首创。其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必须适用三同时制度。根据该制度,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前提是环境保 护设施必须经过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因此本题应选 B、C 项。

关于刑罚的种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管制是轻微的剥夺人身自由刑,通常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B.有期徒刑是刑法适用最为广泛的刑种
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必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D.死刑缓期执行是一种独立而重要的刑种

答案:A,C,D
解析:
管制是限制自由而非剥夺自由的刑种。因此,A项错误,当选。有期徒刑是刑法适用最为广泛 的刑种。因此,B项正确,不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通过减刑、假释提前出狱。因此,C项错误,当 选。死刑缓期执行是死刑的一部分而非独立的刑种。因此,D项错误,当选。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

B.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

C.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D.“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


答案:A,C
解析:
A项:整体上来说,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在实际的法律活动中,法律人适用有效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这三个步骤“绝不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它们之间界限模糊并且可以相互转换”。如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这是因为法律人要想将一定的规范适用在特定的案件中,就必须要把当事人向他叙述的纯粹生活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因此,“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故A项正确。B项: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法院的判决已经对徐某的行为进行了评价。故B项错误。CD项: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所谓大前提是因为该命题代表整体,所谓小前提则代表整体中的人或事。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论。其经典的方法是三段论。本题中“故意伤害罪被判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大前提,“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小前提,“徐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是结论。故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决策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世界贸易组织的每一参加方享有一票投票权
B、在例外情况下,世界贸易组织的常务理事会有权决定豁免某一项协议成员方或参加方或任何单项贸易协议成员方的责任
C、世界贸易组织采用协商一致或一致同意的决策方式,而不采用投票表决的决策制度
D、世界贸易组织采用加权表决制
答案:A
解析:
A项正确,C、D项错误,《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第9条第1款规定:WTO应继续实行GATT1947所遵循的经协商一致作出决定的做法。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如无法经协商一致作出决定,则争论中的事项应通过投票决定。在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会议上,WTO每一成员拥有一票。如欧洲共同体行使投票权,则其拥有的票数应与属WTO成员的欧洲共同体成员国的数目相等。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的决定应以所投票数的简单多数作出,除非本协定或有关多边贸易协定另有规定。据此,世界贸易组织决策制度中,世界贸易组织的每一参加方享有一票投票权;除另有规定外,如不能对某一议题达成一致时,由参加方投票决定。B项错误,《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第9条第3款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部长级会议可决定豁免本协定或任何多边贸易协定要求一成员承担的义务,但是任何此类决定应由成员的3/4多数做出,除非本款另有规定。故应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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