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模拟试题(2020-10-24)

发布时间:2020-10-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中国A公司与甲国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C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但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依仲裁条款向C仲裁委提起仲裁,但B公司主张仲裁条款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审查问题,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C仲裁委无权认定,只有中国法院有权审查

B.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如A公司请求C仲裁委作出决定,B公司请求中国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中国法院裁定

C.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中国法

D.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甲国法

【考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答案】BC

【解析】《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仲裁机构和法院均有权认定仲裁条款的效力,两者并行时法院优先。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本题中,A公司和B公司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而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和仲裁地均在中国。因此,有关仲裁协议的效力,应适用中国法。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2.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考点】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答案】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本题中,劳动者大卫工作的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地难以确定,应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的法律,即丙国法律。

A、B、C三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故本题选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仲裁协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国仲裁协会只能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B.中国仲裁协会是特别法人
C.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D.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组织。《仲裁法》第15条第3款规定中国仲裁协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故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民法总则》第87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所以中国仲裁协会是非营利法人,不是特别法人,B项错误。《仲裁法》第15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C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因此D项正确。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台高端品牌的手机借给乙使用。该手机通话有保密功能,乙经常用于商业谈判,并宣称是自己高价购得的手机,全球商业领袖专用手机。丙见乙用此手机感觉比较时尚且有身份,以为手机为乙所有,提出向乙购买,乙拒绝。丙遂对乙说,若乙不同意出卖,则公开乙嫖娼之照片。乙无奈,以市场价将此手机出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手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将手机出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
B.乙若起诉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则丙即使是善意也不能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C.即使乙不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丙是善意,仍然可以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D.甲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取回手机
答案:A,B
解析:
《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取得所有权的,不予支持:(一)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认定无效;(二)转让合同因受让人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被撤销。”乙受丙的胁迫,将甲的手机出卖给丙,乙是无权处分,故A选项正确,当选;丙不知道手机是甲所有,没有重大过失,因此属于善意。买卖合同是因胁迫订立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但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第(二)项,如果合同不被撤销,则丙可以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若合同被撤销,则丙不能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54条第2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故受胁迫的乙有撤销权,而甲无撤销权。D选项错误。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进行调查
B: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C: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D:人民检察院对于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才可以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调查、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第269条、第271条的规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62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二审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封存犯罪记录时,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因此,D选项“审判的时候”的表述不正确,不选。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