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考试选择模拟试题(2020-08-19)

发布时间:2020-08-19


2020年法考在即,小伙伴们复习到哪个阶段了?考试模拟题练习做的怎么样?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选择题答案及解析,快来看看吧!

1.2019年2月1日,甲以一盒巧克力为诱,与10岁女童发生性关系,并在此过程中致其重伤。2019年5月1日,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对甲被指控强奸一案的审理,宣布判处甲死刑缓期执行,并当日送达了判决书。2019年5月5日,甲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对此,检察院并未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若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本案,因为本案属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故应当不公开审理

B.第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甲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对此,第二审法院应当维持原判

C.二审法院应当由审判员三人、五人或者七人组成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D.若甲在5月7日撤回上诉,则本案的判决书于5月12日发生法律效力

【考点】二审程序;公开审理;死缓复核;合议庭组成;上诉不加刑

【难度】★★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据此,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是指未成年人作为被告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其立法目的是对未成年人隐私(曾经涉嫌犯罪的过往)的保护。本题中,10岁女童为被害人,不是被告人,但这不意味着本案应当公开审理。本案仍应当不公开审理,原因在于涉及当事人隐私。A项错误,不当选。

《高法解释》三百二十五条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据此,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一审没有限制减刑,二审法院即便认为限制减刑是合适的,也不应当适用限制减刑。B项正确,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据此,二审法院合议庭的组成方式只有两种,即审判员三人或者审判员五人,不能是审判员七人。另外,本案并非“应当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C项错误,不当选。

《高法解释》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据此,5月1日判决书送达,从5月2日开始计算上诉期限,到5月11日24点前都在上诉期限内。5月12日上诉期届满,对一般的判决来说,就发生法律效力了,但本案中甲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才可生效。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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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不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应该改变管辖,直接由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B.检察委员会可以作出决定,要求该局长回避
C.可以直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D.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应当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故A、C项错误,D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B项正确。

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南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遂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但采石场未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哪些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原告举证
B.由被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举证
C.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D.原告证明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答案:B,C,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可见,环境民事污染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否认的,对此负举证责任。

甲乙丙三国因历史原因,冲突不断,甲国单方面暂时关闭了驻乙国使馆。艾诺是甲国派驻丙国使馆的二秘,近日被丙国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关闭使馆应经乙国同意后方可实现
B、乙国驻甲国使馆可用合法手段调查甲国情况,并及时向乙国作出报告
C、丙国宣布艾诺为不受欢迎的人,须向甲国说明理由
D、在丙国宣布艾诺为不受欢迎的人后,如甲国不将其召回或终止其职务,则丙国可拒绝承认艾诺为甲国驻丙国使馆人员
答案:B,D
解析: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条规定:除其他事项外,使馆之职务如下:(甲)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乙)于国际法许可之限度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之利益;(丙)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丁)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之状况及发展情形,向派遣国政府具报;(戊)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之友好关系,及发展两国间之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9条规定:1.接受国得随时不具解释通知派遣国宣告使馆馆长或使馆任何外交职员为不受欢迎人员或使馆任何其他职员为不能接受。遇此情形,派遣国应斟酌情况召回该员或终止其在使馆中之职务。任何人员得于其到达接受国国境前,被宣告为不受欢迎或不能接受。2.如派遣国拒绝或不在相当期间内履行其依本条第1项规定所负义务,接受国得拒绝承认该员为使馆人员。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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