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健康打卡

发布时间:2021-11-04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在2021年11月21日举行。由于疫情越来越严重,司法局要求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健康打卡。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各位考生分享健康打卡的入口和方式,大家一起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法考主观题考试“每日健康打卡”模块即将上线!》,该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将于11月7日上线“每日健康打卡”模块,请广大应试人员及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中国法律服务网(http://www.12348.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完成考前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健康信息填报。

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第一时间和考区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哦!

1、在司法部报名系统进行健康打卡的流程如下:

(1)登录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点击右边“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点击“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健康打卡”

(4)在右上角进行考生登录

(5)选择地区,进行健康打卡

2、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进行健康打卡的流程如下:

(1)关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最下端中间点击查询服务

(3)点击每日健康打卡,进行打卡

为了各位考生的安全,大家要按时进行健康打卡,主观题考试时长是240分钟,从上午9:00到下午13:00,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都是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如果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也是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不过应试人员是在答题纸上作答。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当使用和客观题考试同一种类的语言文字试卷。应试人员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好了,今天就分享这么多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下列有关民事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权利取得是指某项权利归属于某个当事人的情形
B.继受取得是权利的绝对发生
C.物权属于财产权.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非专属权
D.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E.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答案:A,C,E
解析:
知识点:民事权利的分类、取得和保护。继受取得是权利的相对发生。所以选项B错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任何权利都存在相应的义务。所以选项D错误。

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法院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法院遂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1次。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被告看望老人次数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
B.《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C.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中规定了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D.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道德作出的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仅规定“经常”看望,至于何谓“经常”,该法未作明确规定,故A项正确。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仅规定了“不得”的消极义务和“应当”的积极义务,确实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故B、C项正确。法院是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作出判决的,故D项说法错误。

下列哪些主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A.某村农民赵某承包了本村五亩菜地培育蘑菇,利润颇丰,但乡政府以退耕还林为由强行收回了菜地承包权,村委会主任钱某认为,即使提起诉讼也应由村委会出庭,赵某没这个资格,赵某知道钱某怕得罪乡政府不肯起诉,于是自行起诉至法院
B.某市开发区甲中资企业与乙外商合资设立了一定化工产品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生产线,但是由于排放污水超标,被工商机关勒令停业整顿,甲企业基于联系不到乙外商共同起诉,但又不能眼见进口设备闲置造成极大浪费,于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了行政诉讼
C.某县民营企业家孙某自行创办了一家工艺品厂,其产品出口欧美,销路甚好。在建厂之初,为了取得出口许可,孙某曾将其工艺品厂持靠在县政府之下,后来县政府在整合国有资产时将该工艺品厂易名后收归国有。孙某不服,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某上市公司认为市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董事会决议以公司的名义对工商局的公布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关于A选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认为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被侵犯的,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故A选项正确,当选。关于B选项,投资人案件中,参与合资的中方和外方认为企业或自己合法权益遭到侵犯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可见,B选项正确,当选。关于C选项,非国有企业案件中,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故C选项正确,当选。关于D选项,股份公司案件中,董事会认为公司合法权益遭到行政机关侵犯的,可以公司名义起诉。故D选项正确,当选。

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
B: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委托
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
D: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考点】行政复议相关制度【详解】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进行审查。故A选项错误。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口头委托仅限于公民,企业不存在“口头”委托,故B项错误。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C项忽略了但书规定,故错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故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陷阱】说对一半不能算对,一定不能忽视法条中的但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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