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契税法来了!这几点你必须要真懂!

发布时间:2020-08-19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契税的变与不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税率提高了吗?买房要多缴税吗?契税要怎么收?针对大家关心的热点话题,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了相关的解答信息,快来看看!

一、税率并未上调,维持现行税率不变

契税法一出台,“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条文引发人们对“契税上调”的担忧。按个别房产中介的说法,要赶在明年9月1日前买房,否则光契税损失就有可能高达数万元甚至更多,不少购房者疑虑购房成本是否会增加。

在契税法之前,我国在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就已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契税法基本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最近的一次房地产契税税率调整是2016年。当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为何不按实际情况确定税率?

从实际情况来看,契税税率尚未突破3%。那么此次立法,为何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税率,比如1%到3%,而是3%到5%?

首先,作为住房领域重要税费项目之一,契税对于调节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保障不动产所有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功能,无论上浮或者下调都有其特殊意义。

“以买房为例,契税上调有助于遏制频繁买卖,但过高又影响市场交易和人员流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契税法既为现行的优惠政策延续提供了法律依据,也给地方政府留下了授权空间。这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其次,契税法税率在幅度内的决定权依然在地方政府。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说,总体来看此次契税立法是“税制平移”,只是在表达技术上更加规范,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王建凡说,契税法赋予了地方一定税政管理权限,有利于调动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的积极性,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法律新变化体现时代新特点

施正文介绍,契税法紧跟时代步伐,将社会新变化纳入法律条文中,体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比如对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的表述,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支持;对非盈利性的学校等免征契税,有利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施正文说。

此外,契税法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这也意味着,对于以上事项的税收优惠,契税法授予了国务院相应的减征或免征税权。”李旭红说。

同时,契税法将契税申报和缴纳时间合二为一,减轻纳税人负担;保护纳税人个人信息不泄露;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退税等规定,都契合了现行社会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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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

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
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
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
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答案:A,D
解析:
《立法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据此,选项A说法正确。《立法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据此,选项B“……委员长会议审议后……”的说法错误,应当是“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立法法》第37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据此,只要委员长会议未决定不公布就应当向社会公布。C项似乎意味着:公布必须经委员长会议决定,故选项C错误,不选。《立法法》第35条规定:“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故选项D说法正确。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1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
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忙加盟事宜。赵某与甲签订开设加盟店的合作协议。(事实二)
甲加盟后,明知伪劣的“一滴香”调味品含有害非法添加剂,但因该产品畅销,便在“一滴香”上贴上赵氏调味品的注册商标私自出卖,前后共卖出5万多元“一滴香”。(事实三)
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张某无奈付款1.2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
甲以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随后,四处散发宣传单,声称为加盟店筹资,承诺3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期存款2倍的利息。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1000万,高利贷出,赚取息差。(事实五)
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500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事实六)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

A.在“一滴香”上擅自贴上赵氏调味品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B.因“一滴香”含有害人体的添加剂,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C.卖出5万多元“一滴香”,甲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D.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与出售“一滴香”行为,应数罪并罚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 甲在“一滴香”上擅自贴上赵氏调味品注册商标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甲明知伪劣的“一滴香”调味品含有非法添加剂而销售的,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甲销售伪劣产品,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法条竞合关系,与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想象竞合关系,所以不应数罪并罚,而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ABC项正确,D项错误。

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些是合法的?

A:要求甲商店赔偿10万元
B: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
C: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
D: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详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见,2013年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的金额,即返一赔三。本题中,甲商店知假卖假,有欺诈行为,王某有权要求甲商店最高赔偿其40万元。但是否要求惩罚性赔偿以及赔偿多少是王某的权利,他可以要求甲商店只赔偿其10万元,也可以要求甲商店照销售原价即5万元赔偿,因此选项AB正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李某由于过失摔坏王某的瓷瓶,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侵权责任为补偿责任,应以瓷瓶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责任,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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