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0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山西省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信息你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相关的信息,还不知道的话就快看看吧!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根据司法部2020年第6号公告,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公告如下:

申请方式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实行网上申请、现场审核的方式。

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二)申请地选择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我省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省内任一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现场审核

网上申请工作结束后,申请人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网上预约时间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一)审核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8日。

(二)应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的,须由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等部门出具有效勘误证明。申请人所持毕业证书学制与入学年份不相符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学籍证明。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1.太原市司法局

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C32太原市司法局窗口

咨询电话:0351-2366309

2.大同市司法局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昌宁街239号大同市司法局310室

咨询电话:0352-2088683

3.阳泉市司法局

地址:阳泉市平定路三岔口司法行政业务大楼15层1506室政治部

咨询电话:0353-5605513

4.长治市司法局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8号8号楼4层424室(新闻中心院内原正大学校)

咨询电话:0355-2059059

5.晋城市司法局

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1129号

电话:0356—2032550

6.朔州市司法局

地址:朔州市政府后院接待处一楼121室

咨询电话:0349-2022215

7.晋中市司法局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969号晋中检察大楼11楼1120室

咨询电话:0354-3028355.18003540116

8.运城市司法局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527室

咨询电话:0359-2666336

9.忻州市司法局

地址:忻州市长征街18号(市政府斜对面)

咨询电话:0350-3021782

10.临汾市司法局

地址:临汾市秦蜀路司法巷4号

咨询电话:0357-3350123

11.吕梁市司法局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建设街21号102室

咨询电话:0358-8310626

12.山西省司法厅

咨询电话:0351-6922198

证书授予及颁发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防疫要求

1.申请人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尽量避免到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确保现场审核时身体健康。

2.申请人赴现场审核途中做好自我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不接触无关物品,尽量避免脱口罩。

3.申请人到达现场审核地点后,通过查验佩戴口罩,本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申请人如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需持有现场审核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体温超过37.3℃或身体异常的申请人,应当服从现场防疫人员和疫情防控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和处置。

4.申请人进入现场审核地点后,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和近距离交谈。现场审核结束后,迅速离场,严禁逗留。对于扰乱现场审核秩序,不服从疫情防控和工作人员管理的申请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2020年7月30日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中国和美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中国某公司和美国某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适用公约
B、中国某公司和美国某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法是无效的
C、中、美两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选择CIF术语,则表明排除了公约的适用
D、假如上述两公司的营业地均在中国境内,则二者的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答案:A,B,C
解析:
前三项说法符合2010年通则的规定。D项说法错误,颠倒了DAT和DAP贸易术语的区别,正确的是: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FAS是在船边交货,而FOB在船上交货。EXW、FCA、CPT、CIP、DAT、DAP、DDP可以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而FAS、FOB、CIF、CFR仅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除了卖方责任最小的EXW和卖方责任最大的DDP未按上述原则外,其他各术语均是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手续。


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保留是以国家平等原则和缔约自由同意要件为根据的,也是促进条约得以缔结的一种手段。中国有权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提出保留,故A项错误。《公约》第11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中国对此作出了保留,这对于涉外经济活动刚刚起步的中国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会保护中国进出口企业的权益,防止中国企业在不知不觉中订立一份国际合同而遭受经济损失。但随着1999年中国《合同法》的施行,《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法》在合同订立形式上趋同于国际通常做法。中国撤回对合同形式的保留,使中国加入的公约与国内法保持一致,也更加遵循国际惯例。故B项错误,C项正确。中国加入《公约》时所作的第二项保留是对《公约》因为国际私法规则导致扩大适用的保留,因此中国仅同意对双方营业地在《公约》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合同适用《公约》。


根据《公约》关于保全货物的规定(第85~88条),如果发运给买方的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并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行使退货的权利,则买方必须代表卖方收取货物,除非他这样做需要支付价款而且会使他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需要承担不合理的费用。如果卖方或受权代表他掌管货物的人也在目的地,则此规定不适用。所以C项中,买方不得拒绝接收货物,因此当选。


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货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买卖双方都有保全货物的义务,但条件不同:(1)卖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没有支付货款或接受货物,而卖方仍拥有货物或控制着货物的处置权。(2)买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已接收了货物,但打算退货,则买方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措施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将货物寄放于仓库,有权采取保全措施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存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合理。(2)将易坏货物出售,对于易坏的货物或保全会发生不合理费用的货物,可以出售该货物,并应将出售货物的打算在可能的范围内通知对方。出售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此可见,选项A、B、C、D均为正确选项。


A项,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不适用公约;B项,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者在第12条的条件下,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即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所以约定适用美国法是有效的;C项,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因此,中、美两公司选择CIF术语,并没有排除公约的适用。D项正确,因为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两公司的营业地均在中国境内,则二者的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卖方的免责理由有:(1)依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规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2)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只对那些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请求向买方负责。(3)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4)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从以上规定可以知道,A项错误,B、C、D项正确。


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操作、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承运的货物,对于货物的短少,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A项正确;保函,是指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保证赔偿承运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的书面文书。《汉堡规则》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如保函有欺诈意图,则保函无效,承运人应赔偿第三者的损失,且不能享受责任限制,所以,B、C项错误;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此案中,被雨水污染以及短少的白糖,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故D项错误。

甲被第三人丙欺诈,授权给乙,让乙以甲的名义向丙购买奥迪车一辆,对此欺诈,乙不知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乙没有欺诈甲,故甲不能撤销对于乙的授权
B.相对于代理权的授予而言,实施了欺诈行为的丙是第三人,而且乙不知情,故甲不能撤销
C.甲可以撤销对于乙的授权
D.甲的撤销权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行使,且自知道欺诈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答案:C,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第三人欺诈的,只有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行为的,被欺诈人才可以撤销。通说认为,第三人不包括相对人用于缔约的代理人或辅助人,也不包括因为缔约而直接获得利益的第三人。本题中,甲受到丙的欺诈,授权给乙,让乙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合同的行为中,丙虽然形式上是欺诈的第三人,但是确是让甲授权给乙后与自己订立合同。故此法律关系的本质是,丙通过乙欺诈甲,丙是该欺诈行为的直接受益人,故虽然被授权的乙对于丙的欺诈不知情,甲依然可以撤销对于乙的授权,故AB错误,C正确。因欺诈而产生的撤销权,在没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权利,且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故D正确。

秦代强制男性犯人从事修城墙、女性犯人从事舂米的劳役,这种刑罚称为、()
A.司寇 B.鬼薪、白粲
C.城旦舂 D.髡钳城旦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秦代的刑罚制度。秦代的徒刑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等。其中,城旦舂是指男犯筑城、女犯舂米,但实际从事的劳役并不限于筑城舂米这一种刑罚方式。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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