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与缴费

发布时间:2019-07-18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财政厅核定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报名确认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主观题考试考试费80元。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法国民法典》,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
B.体现“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
C.该法典主要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确立了权利平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责任四大基本原则
D.第一次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
答案:D
解析:
《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因此D项错误。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均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机关均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C.代履行均应交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执行
D.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均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且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答案:B,D
解析:
考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行政强制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如情况紧急,行政机关也可以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0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居民楼内的居民对有关部门的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 )查看材料

A.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楼内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原告资格
B.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的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楼内居民相邻权造成损害的是某公司的建楼行为,他们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C.不享有,尽管居民楼内的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权造成既存的损害即这种损害是在将来发生的,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居民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
D.享有。居民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其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是楼建成之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因而可以不必等到损害实际发生才起诉
答案: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解释》第12条第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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