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0年新疆兵团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0-08-26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的相关信息你了解多少?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新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资格审查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三、咨询电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0991-2358304

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0993-2912280、0993-2912273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 )
A.犯罪预备之日
B.犯罪结果发生之日
C.犯罪之日
D.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答案:C,D
解析:
《刑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贡文知悉后,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贡某遗嘱已被其通过书面方式变更
B、贡某遗嘱因贡文先死亡而不生效力
C、贡文遗嘱被贡某修改的部分合法有效
D、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有效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可知,贡某的自书不能变更公证遗嘱。
选项B正确,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其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但贡文先于贡某死亡,无法依据公证遗嘱继承贡某的全部财产,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因此,贡某的遗嘱因贡文先于贡某死亡而无法发生效力。
选项C错误,《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据此可知,贡文的遗嘱只有贡文自己可以撤销、变更,贡某无权进行修改,故其修改部分无效。
选项D错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法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据此可知,贡文遗嘱中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无效。

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大任免,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
B.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可连 选连任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根据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或常委会主任会议, 或常委会1/5成员书面联名,撤销本级法院、检察院除正职以外的其他成员,批准 任免下一级检察院检察长
D.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可以撤换该下一级检察长、 副检察长和检委会委员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讲解:A项错误,最髙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只能由全国人大任免。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任期最多两届。
C项正确,根据《监督法》第44、45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根据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或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成员书面联名,撤销本级法院、检察院除正职以外的其他成员,批准任免下一级检察院检察长(《地方组织法》第44条)。
D项错误,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本级检察院检察长(而非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可以撤换该下一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委会委员。

《刑法》第49条规定:_____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______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______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____的除外。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B: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C: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答案:D
解析:
【考点】死刑的适用【详解】《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该条对死刑适用对象作出限制,即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其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也不能适用死刑。对于怀孕的妇女,无论是羁押期间还是受审期间,都不应当为了要判处死刑而对其进行人T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甚至自然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另外《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一类限制适用死刑的对象,即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为了防止这一条款被滥用,该条款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形予以排除。本题直接考查法条,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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