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快来看呀!

发布时间:2019-12-18


小伙伴们看过来呀!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来了,快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客观题时间定于95日、6日,主观题时间定于1017日。

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也给大家带来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的方法:

1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题成绩查询网址一:

网站名称:司法部网站

查询方法:考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号和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进入页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题成绩查询网址二:

网站名称:中国普法网

查询方法: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了查询通道,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查询通道入口,进入通道查询即可。

3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题成绩查询网址三:

网站名称:中国普法网公众号

查询方法:首先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进入公众号找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按照上面要求填写相关证件号码、验证码之后,查询到成绩。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各位考生,随着每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的增加,考试难度将会越来越大,考生们在备考时千万不能掉以轻心,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KTV量贩服务员赵某捡到顾客徐某遗失在歌厅的钱包,内有银行卡、居民身份证等物,交到歌厅前台,并向在场的副经理黄某说明了情况。黄某利用工作便利,持徐某钱包内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通过徐某的居民身份证猜配出该卡密码后,在自动取款机先后提现35,600元。黄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构成侵占罪

答案:B
解析:

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

A.南沙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B.南沙公司应与北极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可以申请仲裁
C.南沙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仲裁庭可以裁定恢复仲裁程序
答案:A
解析:
仲裁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有两种结案方式,可以申请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也可以撤回申请。如果制作裁决书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撤回申请后反悔或者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据此,南沙公司撤回申请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南沙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故本题A选项正确。

依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个选项属于经常居所地?( )


A.王某被派往中东某国工作1年以上

B.李某赴新加坡就医1年以上

C.赵某在法国求学后找到了工作,在巴黎居住1年以上

D.许某被劳务派遣到利比亚1年以上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____自然人____经常居所。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5条,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巳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只有 C项是正确的。

共用题干
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如认购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内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款不予退还。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当场缴纳了首期购房款80万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预售合同解除。经了解,该套房屋已经被公司以更高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双方发生争议。请回答第95-97题。

经双方协商,高某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在款项支付问题上,双方发生分歧。高某要求返还80万元首期房款本息并双倍返还定金。公司主张只退还80万元首期房款和一万元“保证金”。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商品房预售合同无约束力,只能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
B、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但《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无效,故应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
C、《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均有效,应该支持高某的主张
D、开发商违约,高某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考点】商品房预售与按揭【详解】A、C项说法正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必要条件。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预售合同合法有效。B项说法正确,《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即预约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人并不需要按照《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来缴纳购房款。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必要条件。D项说法错误,双方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能因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的变化将房屋另售他人。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考点】商品房预售与按揭【详解】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故登记备案并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ACD说法都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考点】商品房预售与按揭【详解】A项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B项说法错误,一万元“保证金”实为定金,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C项说法正确,《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合法有效。D项说法正确,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高某有权根据实际损失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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