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考通过率是多少?法考历年通过率汇总表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0-04-09


各位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2019年法考通过率是多少?法考历年通过率是多少?这些问题你们都很想知道答案吧!那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给你们分享这些问题的答案吧,希望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我一起来看看! 

20203月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名单中达到100412人,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约为60.4万人,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约为16.6%,较司法考试时期(司法考试时期司考通过率约为10%)提高了一些。

历年司考通过率:


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想要给大家分享一些司法考试的备考经验,希望能给小伙伴们一些帮助。

1、对自己的学习能力要有信心。法考考试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主要就是自己要肯花时间投入,不要怕苦怕累。如果一个事情花时间就能做好为什么不做,就怕那种花时间也不一定能做好的事,那才是真正的难。

2、要有毅力。法考考试最重要的就是要花时间坚持不懈,要保证每天都能够排除杂念静心的学习几个小时,要保证学习的连续性。即使有时候你感觉就是学不进去,也要坚持一个小时以上,不然一旦松懈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3、没有压力的通读教材很重要。在看教材的时候一定不能有压力,要先对法律知识有一个认知的框架,尤其对非法本。如果看书的时候背着很大的压力我个人觉得看了也基本是白看,因为根本看不进去。

4、要有好的学习方法。在学习过程中学习方法一定要好,根据自身学习状态随时调整,提高学习效率,时间可以少但一定要投入,达到忘我的境界,心境要平和。

5、跟着一些老师系统的复习很重要。既能抓住重点又能系统的全面抓重点,还能给你提供复习的大体框架。

6、听课件、看法条、做题穿插进行。这样既能强化巩固,也能提高学习的效果;并且注意理解不要死记,不要怕重复,因为重复的是重点和考点,考的是应用死记没用。

7、考前多做真题很重要。真题做多了就有题感,有时候就算你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法条但也能选出正确答案。

8、少量模糊的题目和争议的观点不要较真。尤其到最后,记住一个通说或普遍答案就行了。法考考试内容很多,一些具有争议的题目没必要浪费太多的时间。

9、临考前去网上找一个好的学习班可以得到好的信息,也能带着你过一遍重点,增加你的信心。一般这些学习班都会有一些比较准确的考试内容的大致内容,所以这个对于考试是有很大帮助的。

好的,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分享的所有内容了,如果有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资讯的小伙伴,请及时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温馨提醒大家,疫情期间注意防护,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大米10吨的合同,但未约定交付地点。第二日,甲公司在未通知乙公司且未对大米进行分装的情况下,将30吨大米交给丙运往乙公司。运输途中,汽车发生车祸,致使包括乙公司所购大米在内的全部货物毁损。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虽然发生在货交第一承运人之后,但买受人乙公司仍可以不承担风险
B.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买受人乙公司承担
C.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甲乙双方分担
D.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只有在双方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
答案:A,D
解析: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特别约定时,如果标的物为种类物且没有通过装运单据、加盖标记或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化,买受人可以主张不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乙公司可以不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BC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D。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183条的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民事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故C项正确。

甲(男,30岁)教唆乙(男,17岁)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丙3 ,000元财物后即离开现场。甲的行为属于:( )
A.不构成犯罪
B.可以按照强奸罪的法定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按照抢夺罪的法定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按照抢夺罪的共犯处罚

答案:B
解析:

欣欣制药公司的法定代人甲与公司其他领导研究决定,通过账外账的形式规避缴纳税款50万元,该行为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法院审判期间,欣欣制药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A.欣欣制药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应由甲担任
B.欣欣制药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应由检察院确定
C.对欣欣制药公司继续追究刑事责任,但罚金只能以其破产财产为限
D.对欣欣制药公司的诉讼代表人不得适用拘传强制其到庭
答案:D
解析:
按照《最高法解释》第279条、280条的规定,单位作为被告时,在通常情况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如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出庭参加诉讼。如果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则由检察院确定,即检察院确定诉讼代表人是有前提条件的,在题干没有明确说明被告单位是否能够确定诉讼代表人的情况下,B表述错误。结合题干,甲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A表述错误。 按照《高法解释》第286条的规定,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对单位不再追诉。所以,C表述错误。 按照《高法解释》第280条的规定,诉讼代表人不到庭的,对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可以拘传其到庭;对于其他人员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结合题干,法定代表人甲和主要负责人依法都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样一来,本题中的诉讼代表人只能是“其他人员”,不能对其适用强制措施(即拘传等),所以,D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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