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0-09-2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一起来看看吧!

一、罪刑法定原则

1.立法规定

《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1)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处刑的惟一法律依据,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

2)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确定的罪刑法定]

法定刑包括三种,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我国大多为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也有极少数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但没有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3)禁止类推解释与类推适用。[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与罪刑法定原则背道而驰,无论是不利于被告人还是有利于被告人,都应当予以禁止。

4)禁止重法溯及既往,即,禁止事后法,但不禁止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后法。[事前的罪刑法定]

除了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外,罪刑法定原则还有两个派生的原则:一是明确性原则,即刑法关于犯罪、刑罚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应当力求明确具体。二是适正性原则,包括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残酷的刑罚。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1.立法规定

《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一切公民都受刑法的平等保护;第二,一切公民触犯刑法都要受到刑法的平等处罚;第三,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刑法之上的特权,也不得受到任何歧视,当前主要是反对特权。具体表现为定罪平等、量刑平等、行刑平等。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

1.立法规定

《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

罪刑相适应原则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二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调查取证
B.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C.扣押、移交赃款、赃物
D.受别国委托对逃往我国的别国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司法协助中检察机关的职权。《高检规则》第67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因此BCD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是永久
B.影视、摄影作品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C.公民的作品,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单位的作品,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故A项错误,B、C、D项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甲在2013年11月将自己对乙已取得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将导致其最高额抵押权消灭
B、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丁取得最高额抵押权
C、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
D、2014年5月5日前,甲对乙的任何债权均不得转让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在2014年5月5日前,甲对乙的债权可转让,但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仍由甲享有,而非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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