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发布时间:2020-09-1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一起来看看吧!

一、受案范围

(一)受理的案件

1.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

2.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

3.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4.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虽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而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7.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不予受理的案件

1.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告知行为;

2.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

3.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

4.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1:王某向某市环保局申请公开该市有关大气污染源的信息,环保局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通知王某作出更改或补充,王某不服该通知起诉环保局,法院应当受理。(×)

2:黄某要求市政府提供公开发行的2010年市政府公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3:刘某向某市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关于流动人口生存状况的有关信息进行整合,市政府予以拒绝,刘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二、被告确认

(一)依申请公开的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作出答复的机关为被告,逾期未作出答复的,以受理申请的机关为被告。

(二)主动公开的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公开该政府信息的机关为被告。

(三)授权组织的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组织为被告。

(四)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具体包括:

1.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答复依法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

2.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系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

3.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的。

三、审理

与一般的行政案件原则上应公开审理不同,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较为特别: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应当视情采取适当的审理方式,以避免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政府信息。

四、举证责任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

1.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2.因公共利益决定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被告应当对认定公共利益以及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3.被告拒绝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但是,被告能够证明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请求在诉讼中不予提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4.被告主张信息不存在,应当提供经过合理查询的证据;

(二)原告的举证责任

1.被告以政府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为由不予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原告对特殊需要事由作出说明;

2.原告起诉被告拒绝更正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

(三)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原告能够提供被告保存有政府信息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五、判决类型

根据判决是否支持原告的诉求,可以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判决分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1.被告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或者部分拒绝公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被诉不予公开决定,并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公开。尚需被告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

2.被告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申请人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提供;

3.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可以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判决被告限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4.被告依法应当更正而不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更正。尚需被告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被告无权更正的,判决其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

5.被告对原告要求公开或者更正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答复。原告一并请求判决被告公开或者更正政府信息且理由成立的,判决被告限期公开或更正;

6.被告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原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不存在公共利益等法定事由的,可以分为以下4种处理的情形:

1)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并可以责令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造成损害的,根据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3)政府信息尚未公开的,应当判决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4)如果在诉讼期间,原告申请停止公开涉及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开该政府信息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公开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裁定暂时停止公开。

(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已经履行法定告知或者说明理由义务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依法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者依法不属于被告公开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向公众公开,被告已经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的;

3.起诉被告逾期不予答复,理由不成立的;

4.以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为由反对公开,理由不成立的;

5.要求被告更正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理由不成立的;

6.不能合理说明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系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被告据此不予提供的;

7.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且被告已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的;

8.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林某与所就职的鹏翔航空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决争议中曾言语威胁将来乘坐鹏翔公司航班时采取报复措施。林某离职后在选乘鹏翔公司航班时被拒载,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航空公司依《合同法》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依《民用航空法》有保障飞行安全义务。尽管相关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对此类拒载无明确规定,但依航空业惯例航空公司有权基于飞行安全事由拒载乘客。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反映了法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
B、若法无明文规定,则法官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
C、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D、不违反法律的行业惯例可作为裁判依据
答案:A,C,D
解析:
选项A正确,航空公司必须遵循《合同法》、《民用航空法》的规定,不能随意拒载乘客,体现了法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选项B错误,法官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裁量。选项C正确,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选项D正确,行业惯例可以作为习惯,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时候作为裁判依据。

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A区检察院应当如何退回?

A:应当退回甲市检察院
B:应当退回甲市公安局
C:可以退回甲市公安局
D: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答案:D
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85条规定,本题中可以补充侦查的机关只有A区检察院和甲市公安局,如果要退回甲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应经甲市检察院。所以D项正确。

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B.听证一律公开举行
C.听证会由负责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主持
D.举行听证时,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答案:A,D
解析:
考查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8条规定了听证的程序,AD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故B项错误。根据公正原则,C项错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自行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按照原保证合同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不再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对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将部分债务转让,丙公司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