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23)

发布时间:2020-10-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万元。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均胜诉。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万元。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省高院可以亲自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

B.省高院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时应当适用一审程序

C.再审法院对韩某变更后的请求应当不予审查

D.对于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韩某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答案】ACD

【解析】A、B两项考查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和审理程序。再审程序中的原审法院,是指作出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本案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再审时其原审法院不是县法院,而是市中级法院。《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据此,该省高院可以决定由本院再审,即提审;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再审,即指令再审。又,该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据此,无论是省高院提审还是市中级法院受指令再审,均应按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故,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考查再审法院的审理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据此,C项正确。

D项考查对再审裁判可否申请抗诉。《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据此,如果本案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有明显错误,则韩某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故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应交由法院保管

B.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质权

C.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

D.法院可以不经某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对其保管的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B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据此可知,法院对两块名表采取扣押措施时,一般由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且该公司不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对两块名表的质权。选项C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据此可知,某小额贷款公司不会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选项D说法正确。法院对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后,对某小额贷款公司享有的质权及优先受偿权无影响。因此,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无需经该小额贷款公司同意。

张某,男,17周岁,因不同意本校低年级同学赵某(女,15周岁)提出的终止恋爱关系的请求,用硫酸将赵某毁容。张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则下列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赵某可以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赵某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C:赵某既可以申请张某偿还治疗的医药费,还可以申请张某赔偿因毁容造成的精神损失
D:赵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要求张某偿还治疗的医药费,对于精神损害,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A,B
解析: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详解:《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7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可见,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D项错误,故本题选A、B项。

关于二审只有一名共同犯罪人上诉,在二审期间突然死亡的处理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该上诉人有罪,则裁定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
B.如果该上诉人无罪,则应当裁定无罪,对其他同案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
C.如果该上诉人有罪,则裁定对全案终止审理
D.如果该上诉人无罪,则应当判决无罪,对其他同案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
答案:A,D
解析:
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同时,终止审理用裁定,宣告无罪是判决。所以,AD选项正确。

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

A: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
B: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各种票据的公示催告
C:除权判决应当宣告票据是否无效
D:当事人不服法院的除权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答案:A
解析: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适用公示催告规定,故B项错误。除权判决是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而非“是否无效”。对除权判决不服的,只能起诉而不是上诉。因此,C、D不正确。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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