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

发布时间:2019-07-18


(一)受理方式

1.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告申请受理、认定审核工作程序、时间、地点、网址及联系方式等。

2.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报申请人信息。

3.申请人到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申请受理工作场所提交申请材料。

4.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初审机关受理申请,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并在《受理单》上核盖“所有材料齐全”的印章。

印章规格:50mm×15mm,字体:宋体小二号加粗,蓝色印油。

5.初审机关在申请受理工作场所向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正确解答并指导申请人办理申请事宜。

(二)审核时间

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县物价局以甲企业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为由给予50万元罚款。甲企业申请复议,市物价局改为罚款30万元。甲企业仍不服起诉。诉讼中,市物价局申请法院冻结甲企业30万元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对罚款50万元和罚款30万元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市物价局提出冻结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C:若法院作出同意市物价局申请的裁定,甲企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D:法院必要时也可依职权冻结甲企业30万元存款
答案:C,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复议机关市物价局将罚款从50万元改为30万元,故本案行政诉讼被告为市物价局,被诉行政行为是市物价局的罚款30万元.法院应当对罚款30万元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和裁判,不涉及原罚款50万元,故A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4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该款所规定的诉中财产保全,并无提供担保之规定,故B项错误。根据该款“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规定,D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4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据此,C项正确。特别注意:该款所规定的申请复议,并非行政复议,而是一种司法复议。

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解析:
【考点】保证【详解】在该案中,因保证人丙与债权人乙就保证期间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保证合同不成立,所以丙无需承担保证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B。

宁府公司、文府公司与宁昊天、文靖昌共同出资设立了魔王岭有限合伙企业,宁府公司和文靖昌是有限合伙人,文府公司和宁昊天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宁昊天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宁府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宁府公司、文府公司和宁昊天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日本香业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92-94题。
宁府公司有权作出下列哪些行为:

A.对魔王岭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宁昊天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由于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宁昊天提起诉讼
C.参与决定日本香业企业的人伙
D.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出质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査的是《合伙企业法》第68.72条。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但不享有参与有限合伙人人伙、退伙事项的权利。选项D正确,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B: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C: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答案:B,C,D
解析:
【考点】不作为【详解】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有三个:(1)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作为义务具体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以及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2)行为人有作为可能性。(3)具有结果回避可能性,即只有当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选项A、B、C、D中,甲都因为其先行行为而具有相应的作为义务,而且都有作为的可能性。选项A中,由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即本案中并没有结果回避可能性,因此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选项B、C、D的案件中,都具有结果避免的可能性,都构成不作为犯罪,因此选项B、C、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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