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0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四川省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信息你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相关的信息,还不知道的话就快看看吧!

根据司法部2020年公告(第6号),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四川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方式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实行网上申请和现场提交材料。

二、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二)申请地选择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的市(州)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三、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按照网上申请预约时间和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前往申请地市(州)司法局现场提交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的,须由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等部门出具有效勘误证明。申请人所持毕业证书学制与入学年份不相符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学籍证明。

(四)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经申请地市(州)司法局现场审验并扫描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四、证书授予及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工作人员验证健康码、行程码,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等。

(二)申请人体温超过37.3℃或身体异常的,应当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和疫情防控的安排,做进一步的检查和处置。

(二)申请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特殊情况的,请电话联系申请地市(州)司法局单独办理。

六、市(州)司法局地址及咨询电话

1.成都市司法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8-86262072、86266207

2.自贡市司法局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

咨询电话:0813-8618619

3.攀枝花市司法局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佳联路5号

咨询电话:0812-3337174

4.泸州市司法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1号泸州市司法局车库大门处(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大厅登记室)

咨询电话:0830-3196937

5.德阳市司法局

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838-2508130

6.绵阳市司法局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西楼

咨询电话:0816-2265212

7.广元市司法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

咨询电话:0839-3229353

8.遂宁市司法局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68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25-2220273

9.内江市司法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

咨询电话:0832-2027807

10.乐山市司法局

地址:乐山市龙游路西段205号

咨询电话:0833-2558348、2558342

11.南充市司法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

咨询电话:0817-5258955、2263801

12.宜宾市司法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西沿线龙金庙路1号

咨询电话:0831-8226936

13.广安市司法局

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53号

咨询电话:0826-2392199

14.达州市司法局

地址: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

咨询电话:0818-2123763

15.巴中市司法局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40号

咨询电话:0827-5280120

16.雅安市司法局

地址:雅安市雅州大道456号政务中心A区三楼

咨询电话:0835-2239709

17.眉山市司法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东新区富牛大道与彭山路交汇处东南角司法行政业务大楼403室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咨询电话:028-38186106

18.资阳市司法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天台路368号资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3楼316室)

咨询电话:028-26110193

19.阿坝州司法局

地址:马尔康市达尔玛街167号

咨询电话:0837-2821135

20.甘孜州司法局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木雅路一段961号

咨询电话:0836-2811350

21.凉山州司法局

地址:西昌市春苑路27号

咨询电话:0834-2172563

四川省司法厅咨询电话:028-86756796、86751097、86754397

四川省司法厅

2020年7月31日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税务行政争议适用复议前置程序的有( )。

A.确定征税对象
B.确定纳税地点
C.税务行政处罚
D.税收强制执行
E.加收滞纳金
答案:A,B,E
解析: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前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相对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所以选项A、B、E正确。

共用题干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A:公司不能设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B: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对公司在设立时的债务和费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C: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D: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C,D
解析:
【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详解:《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根据该法条可以直接得出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详解:《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据此,A项中甲属于第(5)项所规定之情形,故甲不得担任公司高管,润发公司对其的聘任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乙刑满获释已经超过5年,丙的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经超过3年,丁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因违法被责令关闭已经超过3年,所以乙、丙、丁的聘任均未违反法律规定。


【考点】发起人的责任。详解:根据《公司法》第94条,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果公司未设立的,则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成立后,则应由公司承担,选项A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据此,B、C、D三项正确。


【考点】股东代表诉权。详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并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而必须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B项均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考点】股东查阅权。详解:公司是独立的实体,股东一旦完成出资就不再对其资本享有直接支配控制的权利,而只能通过股权的形式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如果股东不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进行监督,就无法保证其权利。《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选项A不正确,公司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查阅。公司只能在有合理根据认为刘某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时才能拒绝,且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所以,选项C也不正确。对于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不要求一定要书面提出,所以,B项也不正确。D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对股东查阅权行使的救济。


【考点】公司监事的权利。详解:《公司法》第54条第1款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根据该款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而不是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故A选项不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该款规定,B选项正确。该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根据该款规定,C选项不正确。该法第56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行使职权花费的必要费用无须事先经股东会批准,故D选项不正确。


【考点】发起人的责任。详解:《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项所述的情形下,公司设立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由成立后的公司承继,而非发起人承担=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考点】股东临时大会。详解:《公司法》第102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本题中,公司董事会决定于8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0日向所有记名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故AB选项不当选。第102条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题中,甲、乙、丙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达到3.3%,所以有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C选项表述错误,当选。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由此可见,张某对于程序违法的股东大会决议主张撤销的期间限制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故本题中,会议结束后2个月零5天张某已经无权主张撤销会议决议,D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考点】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详解: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置备于公司备查,主要目的在于维持信息公开化,保护股东的利益。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一旦将其财产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公司,便丧失对其出资的直接控制权,此时建立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信息的公开、完整、准确,就成为股东监督董事、经理行使职权,了解财产运营状况,保护自身利益的主要手段,这也是股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本公司中公示的主要目的,故D项属于本题的应选答案。A、C项显然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设置的规定。B项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金额。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与其净资产保持合理的比例,以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公司债券的能力,也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A、B、C项不选。


【考点】上市公司巨额亏损的处理。详解:《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本题中东方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35%,符合该条文的要求,故A项应选。第168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故B项应选,C项错误。《证券法》第55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故D项不应选。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B。

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答案:C
解析:
。《检察官法》第19、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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