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0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广西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信息你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相关的信息,还不知道的话就快看看吧!

根据司法部2019年11月29日发布的公告(第11号),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期间,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所辖各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如下:

南宁市:0771-3389106、3860228

柳州市:0772-2816488、2829970

桂林市:0773-2850793

梧州市:0774-3820565

北海市:0779-3156537、3156536

防城港市:0770-2822567

钦州市:0777-2817671

贵港市:0775-4567233、4565153

玉林市:0775-2908770、2908771

百色市:0776-2867250

贺州市:0774-5123920

河池市:0778-2283299

来宾市:0772-4236208

崇左市:0771-7968768、7968444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0771-5888148、58491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7月31日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公安机关在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调查时,证人廖某对侦查人员说:“我听我哥S 说他看到被害人自己拿刀捅死了自己,并不是他身边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所为”,廖某的证言 是:( )

A.既是原始证据,又是直接证据 B.既是传来证据,又是直接证据
C.既是无罪证据,又是间接证据 D.既是传来证据,又是间接证据

答案:B
解析:
考点:证据的分类
讲解: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分标准是是否来源于案件事实,即一手资料与二手 资料,本题中廖某的证言是听其哥哥所说,并不来源于其亲身的经历,故属于传来证据;直 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区分的标准是能够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廖某的证词显示被害人系自杀身亡,明确表示出犯罪嫌疑人韩某不是杀害行为人,因此是直接证据。 故B选项正确。

2006年5月,某镇农民甲、乙、丙三人因平时关系较好,他们商量每人出资3万元创办一普通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为振东羽绒加工厂。为了解决资金短缺困难,甲、乙、丙向镇信用社贷款30万元。5月底,甲、乙、丙三人签订了合伙创办振东羽绒加工厂的协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厂办起来后,厂的经济效益较好,但厂里一直没有分红。2007年4月,经乙、丙二人同意,甲把自己在厂的出资额以及他在厂里的权利和义务以4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丁。同月,丁向甲交付了4万元。合伙协议记载了这一事实,羽绒厂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退出后自己申请并经批准登记,从事食品加工,生意兴隆。2008年4月,振东羽绒厂遭受火灾,财产几乎损失殆尽。镇信用社多次要求甲、乙、丙、丁偿还贷款,但没有人还。经查丁无钱,乙有7万元存款,丙有9万元存款,甲有15万元存款。镇信用社在多次催还贷款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甲、乙、丙、丁。请回答第92 ~94题:
甲在与丁签订转让协议后,其与合伙企业的法律关系为:
A.甲仍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虽然不享受权利,但须承担对合伙企业所欠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B.甲仍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与第三人之间的债务关系承担保证责任
C.甲因全部转让出资份额而退伙,不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甲因全部转让出资份额而退伙,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因转让出资份额而退伙,但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仍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请求权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厂签订购货合同,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公司请求乙厂支付违约金
B.文化馆与演员田某签订演出合同,文化馆请求田某履行合同
C.个体户孙某向供货商采购十箱元宵,供货商元宵节当天才供货,孙某发函表示解除该采购合同
D.水果商丁某委托个体户李某运输一批水果到上海,并按照丁某给出的价格范围卖给其客户张某,丁某请求张某支付水果价款
答案:C
解析: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不能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没有排他效力。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故本题选项C不属于请求权。

张大爷等数十人为退休工人,其退休养老金一直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按月发放,但从今年2月开始,民政部门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再足额支付该笔养老金。张大爷等不得不将民政部门告上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大爷等若不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不能主动进行财产保全
B.张大爷等若不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应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民政部门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应当在7日内申请复议
D.民政部门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内申请复议
答案: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参见《行诉解释》第76条第1款、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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