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司法考试报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1-05-28


今年想要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都清楚报名所需材料了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不了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名时间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0日0时至6月24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6、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2021年司法考试报名所需材料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今年准备报名参加考试的同学现在就应该积极备考了,找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来合理规划学习时间,才能做到事半功倍,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职工代表
B.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C.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职工代表
D.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答案:D
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4)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008年8月8日,甲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约定租期为3年。一年前,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乙公司,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租赁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刘某将卡车交给自己,以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尽管抵押权设定在先,并且办理了登记,但是抵押权实现后,刘某在租期内仍然有权继续承租
B.对于刘某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承担
C.如果甲公司曾经口头告知刘某已经抵押的情况的,损失由刘某自己承担
D.如果甲、乙公司协商将卡车折价归乙公司所有,乙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D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据此,当租赁与抵押并存时,只有当抵押设定在前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之时,实现抵押权时方可打破租赁关系,在拍卖后,新的所有人可以直接解除租赁合同且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本题是抵押设定在前并且办理了登记,一旦实现抵押权,可以直接打破租赁关系,故A错误,D正确。那么,在打破租赁后,承租人的损失应当如何承担呢《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据此,关键要看在设定租赁之时,抵押人有没有书面告知已设抵押的情况,已经书面告知的,承租人自己承担损失,没有书面告知的,抵押人承担损失。由于C项中说甲公司曾经口头告知刘某抵押的情况,据此,B正确,C错误。

下列法院对于诉讼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的处理,做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与韩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刘某新发现回避事项,临时申请回避,法院裁定对本案诉讼中止
B.甲因与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乙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但随后,甲的房屋因邻居丙的装修导致漏水,乙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受理
C.陈某(男)和吕某(女)婚后性格不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诉讼过程中,吕某不幸车祸身亡,法院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
D.老李向小明追索赡养费,在诉讼过程中小明心脏病突发死亡,法院判决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
答案:B
解析:
考查诉讼中各种情况的处理。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此时应当延期审理;B项考查一事不再理的例外。根据《民诉解释》第248条的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的规定,C项属于诉讼终结的条件;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D项属于诉讼中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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