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值比例

发布时间:2021-07-03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参加的考生一年比一年多,很多第一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同学还不太清楚分值比例,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了解一下!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考生必须先统一参加客观题考试,通过后才可以参加主观题考试。

一、客观题考试题型:

客观题考试有卷一、卷二两张试卷,分值各为150分,共300分。各卷分为单项选择题(50题共50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性选择题(50题共100分)

其中试卷一考察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考察科目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二、主观题考试题型:

主观题单独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分值为180分。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各科目分值分别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39-42分)、法理学(23-25分)、法制史(4-10分)、宪法(23-27分)、经济法(26-35分)、国际法(7-11分)、国际私法(11-13分)、国际经济法(11-15分)、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12-18分)、刑法(81-83分)、刑事诉讼法(77-79)、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6-62)、民法(91-93)、商法(52)、民事诉讼法(66-72)。

法考改革后,考试大纲与官方教材的变化,特别是宪法中增加了监察法的考点而刑诉法减少了,侧重点将有所调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这三科分值在原来基础上进行提升。

以上就是2021年司法考试分值比例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目前正是备考法律职业资格的关键时期,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K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 说法错误的是、
A.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受理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申请人提出认可台湾地K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时,或者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 提供有效的担保。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有效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 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条件的,驳回其申请
C.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分别组成独任 庭或合议庭进行审理
D.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生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答案:A,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是20〗0年司法考 试大纲国际私法部分新增的法规,该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中級人民法院申 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选项错误。该规定第5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认可台湾地区 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时,或者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前,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申请人申请 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有效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条件的,驳回其申 请。故B选项正确。该规定第7条规定,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类 型,由相关民事审判庭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C选项错误。该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认 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效力确定后2年内提出。故D选项错误。

孙某以张某构成诽谤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 起自诉。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对本案适用普 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张某未被羁押的情况下,该法院 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内宣判?

A. 一个月B.—半月C.三个月D.六个月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09条。

★ 下列选项中,关于人权的说法哪些是恰当的?()
A.人权与法律权利在内容上是一致的
B.人权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
C.人权的主体要比公民权大,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
D.人权只有以法律权利的形式存在才有意义

答案:B,C,D
解析:
。人权与法律权利不同,人权是一种应然权利,并非所有的人权内容都经过了法律化,因此,人权的内容要大于法律权利的内容。但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并非固定不变的,法律权利会随着一国的经济和文化状况以及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的变化而得到扩充,从而逐渐地靠近人权的内容。当然,人权本身也是处于不停的发展变化之中。故A项不正确。

下列对我国1982年《宪法》第11条的修改描述不正确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B、1993年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1999年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D、2004年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答案:B
解析:
我国《宪法》中的第11条,是历次宪法修改的重点。1988年《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私营经济的内容,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99年《宪法修正案》调整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规定了“在法律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而2004年《宪法修正案》则进一步规定了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题目中B项与1999年修正案的内容混淆,是错误的,故本题应选择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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