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司法考试违纪处理

发布时间:2019-07-17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故意犯罪的,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将电脑出租给乙,租期半年。乙在使用电脑期间,被丙偷走,丙将该电脑出卖给不知情的丁。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对电脑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B.乙对丙可以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对丁可以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D.乙对丁不能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245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占有返还请求权有四个构成要件:(1)占有被侵占;(2)请求权人为占有被侵占的占有人;(3)被请求人为占有的侵占人及侵占人的占有继受人;(4)须自占有被侵占之日起1年内行使。第(3)项构成要件的占有继受人,包括两类:概括继受人(基于继承、企业合并从侵占人处继受占有)及特定继受人(基于买卖、赠与、出租等原因从侵占人处继受占有)。对于概括继受人,无论其为善意还是恶意,均可对其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对于特定继受人,如果其为恶意,则可以对其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如果其为善意,则不能对其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因丁是侵占人丙的善意特定继受人,故不能对其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占有返还请求权以可能为前提,要求主张权利时,侵占人仍为占有人,而丙已丧失占有,因此乙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B选项错误。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分类,是对无权占有的再分类,乙是居于租赁合同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无善意、恶意之区分,故A选项,错误。

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渊源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从性质上讲属于国际商业惯例
B.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均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C.国内判例属于国经济法的渊源
D.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不包括国内立法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正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属于国际商业惯例。B错,不是所有的联合国大会的决议都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只有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文件才属于。C错,国内判例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错,国内法中的涉外立法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以下关于工伤保险的理解中,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有、( )
A.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B.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C.职工因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D.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案:A,D
解析:
A、D
考点:工伤保险
讲解:《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故A选项正确,当选。第36条第1款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故B选项说法不完整,不当选。第37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者自杀;(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故D选项正确,当选。

★ 某市公证处公证员李某为一对王姓夫妇办理“爱情忠贞协议”公证时,协议中有“女方不得和其他男子讲话”等内容。公证员李某未经审查就在协议上签名并加盖了公证处公章。对此公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者哪些选项?()
A.对王姓夫妇的申请,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B.李某所在省的公证员惩戒委员会应该对李某给予惩戒
C.因为是双方自愿拟定的协议,李某为其办理公证并没有违法
D.王姓夫妇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

答案:A,B,D
解析:
。《公证法》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故AD选项中的说法是正确的,C选项说法错误。《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第2条规定,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公证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执业纪律和职业遒德的,应根据本规则给予愆戒。第5条规定,中国公证员协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设立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是对公证员实施愆戒的专门机构。故B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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